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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假車牌提案修法罰則要一年被查獲兩次以上才成立?

Perivolas wrote:
提升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違法使用假車牌2次以上,可處6萬元罰鍰,並沒入車輛


所以明明就是:

第1次抓到使用假車牌,罰1~3萬。
第2次抓到使用假車牌,if 離上次是在一年內,罰6萬,沒入車輛,else 罰1~3萬。
第3次抓到使用假車牌,if 離上次是在一年內,罰6萬,沒入車輛,else 罰1~3萬。
...
第n次抓到使用假車牌,if 離上次是在一年內,罰6萬,沒入車輛,else 罰1~3萬。

有什麼問題嗎?
gfhyang

為什麼要有這個 if~else? 直接罰 6萬,沒入車輛不是更好,最好是連賣假牌的一起罰。

2024-10-11 16:53
眼觀耳聽

整理得好,讓人更清楚這種if~else的法條本身就是一個笑話

2024-10-11 20:26
想知道兩次以上的沒入車輛

是直接夾掉還是怎樣
可能還未發生重大刑案。
國民黨立委是白癡嗎?現在修正罰則正是立功的機會不修法重罰還有寬恕一次的機會,意思就是這些偽照車牌的使用者也是可教化的意思了。
歪桑

第一次抓到,就已經從現行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提升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了。請仔細看,不要隨便被帶節奏。

2024-10-11 17:51
眼觀耳聽

歪桑 裝個假牌作奸犯科躲避交通罰則,第一次被抓已經不知道幹了多少好事,這樣罰3萬是很嚴重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10-11 20:28
真牌假牌,比對車體、引擎號碼就知道真假了,為什麼還有第二次機會?
歪桑

第一次抓到,就已經從現行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提升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了。請仔細看,不要隨便被帶節奏。

2024-10-11 17:51
眼觀耳聽

裝個假牌作奸犯科躲避交通罰則,第一次被抓已經不知道幹了多少好事,這樣罰3萬是很嚴重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10-11 20:29
什麼爛提法⋯⋯

原來用假牌罪犯還可以醜一喔!

他都敢明目張膽犯法掛假牌到處張揚了,

居然抓到不用當場扣車沒入還第二次機會⋯⋯

那所有更輕罪的交通違規要不要也給二次機會啊?

這些掛假牌的垃圾,

就該抓到直接沒入拍賣加上直送偽造特種文書與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直接起訴不得罰鍰。

只要這樣法律成立,我就不相信有幾個敢掛假牌。

希望掛假牌或偷拔掛其它車牌被抓到的車輛一律當場沒收拍賣或銷毀的法律能盡快完成,

這才是利民便民的工作,不是在那邊一張嘴亂噴。
歪桑

第一次抓到,就已經從現行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提升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了。請仔細看,不要隨便被帶節奏。

2024-10-11 17:51
眼觀耳聽

裝個假牌作奸犯科躲避交通罰則,第一次被抓已經不知道幹了多少好事,這樣罰3萬是很嚴重嗎[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10-11 20:30
看看鄉民的言論滿幽默的

道交條例的處罰還可以扯到法官
做仿車牌的很聰明 都不會去仿冒政商人物的車牌
如果仿到立委座車的車牌 你看看會不會光速修法 全票通過
罰則還會比貪汙罪重
第一次就罰10萬 且車輛沒收 還要坐牢1年

這樣就可以根本解決假車牌問題

外勞電動車 只要沒有牌 抓到就是遣返
外勞電動車 只要時速超過45 無正常掛牌 一律遣返
電動車事情可以得到有效解決

酒駕致死一律死刑且器捐 還要賠償被害者家屬
酒駕肇事一律沒收車輛 吊銷駕照 罰款10萬 坐牢一年
酒駕問題降到最低

要不要而已 就是怕沒選票啦~空空
殺死一個人不會判死刑

邏輯一樣, 沒毛病!!!

原來殺人也有"醜一"的

Perivolas
Perivolas 樓主

難道第一次抓到罰金多一點,就算修法了!

2024-10-11 17:55
北台灣第一巴圖魯

罰那一點錢, 是有個卵用???[笑到噴淚]

2024-10-11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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