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機車超速撞死違規行人,被提公訴

時速66公里和騎在內側車道都不是肇事主因,主因是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騎士21歲代表騎乘經驗可能不長,也沒想到會有人違規穿越這麼寬的馬路.
結論就是騎士的確很倒楣.
常常南來北往跑的我覺得
台灣死亡率高 真的跟闖紅燈有關
台北就常看到了 沒車經過就闖過去
南部很多紅綠燈根本是裝飾品
我覺得那邊的人是看車過馬路的
不是看紅綠燈

偏偏 政府倡導行人優先
等等先別噴 行人優先是絕對的
後面多個括號(守交通規則也很重要)
大家多注意路人安全
huang635555

支持惡意闖紅燈可以檢舉拿獎金[微笑]

2024-07-23 10:24
移動神主牌是沒有守法概念的
騎到晃神吧
其他台速度差不多的都能閃過了
為什麼他閃不過?
所以超速絕對不是主因
騎車不專心才是主因
講的好像不超速就不會撞死人似的
這種年紀那麼大的
你騎40撞上去也是會掛啦
huang635555

問題是他40應該煞的住,騎過機車嗎?[笑到噴淚]

2024-07-23 10:25
Gabriellin

有些三寶機車真的破爛,大概從來都不檢查、維修煞車系統,40的速度很長距離停得下來,突發事故有反應但煞不住就是撞上去

2024-07-23 12:56
真的要小心上路
行人隨意穿越道路,責任卻在別人身上,鬼島不是叫假的。
撞的好 活該北七老人
法律保障人民 ①生命 ②身體 ③自由 ④名譽 ⑤財產,

就算別人要自殺,你也不能成全他!

更何況此案例,是駕駛人(強勢)和行人(弱勢)。
騎禁行機車道可能以為內車道很安全, 行人在慢車道就會被撞停了吧
違規不對,可是機車騎士照理說多少看得到那個違規的行人,影片中沒看到至少有減速的動作,直直衝過去(搞不好還加速),只能說雙輸了。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