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
新竹縣新埔2024.06...(恕刪)
沒注意路況隨意停車的大媽有罪責,但是雙載機車騎士自己也要負相當責任,根本沒在看路(可能騎車經驗尚淺)只顧跟後坐乘客聊天,監視畫面看起來在機車和汽車並行4秒到撞到路邊大媽前根本沒減速嘛。
另外,並行的汽車道義上也該盡點在看到前方有人機車停放突出道路時按個喇叭示警,有可能旁邊並行的機車聽到喇叭聲就能提早剎車避免此次交通事故。
PS:現在年紀大了愛管閒事,想當初年少剛拿駕照時也是年年出交通事故,到現在一把年紀了,騎車上路越來越求個"穩"字。
要用路就要為自己負責。
要騎車上路就要為目的地負責。
要用交通工具載人就要為乘客負責。
試想,你和其他用路人都徹底做好上述3項了,那你和其他用路人會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有多大?
Canon EOS 500N + EF 35-80mm F4-5.6
Canon EOS 300D
EF 28-105mm F3.5-4.5
EF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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