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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時捷沒油國道刁車!女駕駛「怕車刮花」不給拖吊 遭警開單竟「冒充妹身份」女駕駛瞎扯:太緊張報錯資料

警察不是人民的狗,狗是啥意思,狗會送油呢…
這個應該也要比照拒拖吊的重機騎士,送妨礙公務跟公共危險
這樣是公共危險、妨害秩序、妨害公務!!!!
應該要隔幾天登門拜訪拘提然後要扣留電腦手機阿
瀟灑人間一賤仙 wrote:
跳針:有請警察送油...(恕刪)


這種人!這種行為!

就是公共危險罪阿!!!

公權力怎麼這麼弱?

難怪台灣是犯罪天堂!!!!

送油的家人也是違規!!!

公權力整個在地上磨擦,有夠可悲!
YTKessel

公權力只有在遇到重機才會硬起來

2024-05-16 8:46
有錢人是很精打細算的~搞不好腦袋的CPU算一算罰單比拖吊費便宜,
還可以上新聞,回去光宗耀祖
這時應該叫大學長來的.
1740TT wrote:
有保汽車險或信用卡刷卡有超過門檻都有免費道路救援服務,拖吊/送油/送水/換胎/接電,免費的不用嗎?


沒特約的不能上高速公路去拖
最後女駕駛熬到家人提油來救,車子可以發動就拍拍屁股閃人,後續國道警察依法製單取締,指出女駕駛行駛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無法行駛,將處罰新臺幣600至1,200元,另行車發生故障無法行駛且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將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

國道警察 弱爆了
Fa1con

台灣違規成本太便宜[拇指向下]

2024-05-15 22:15
grason00

兩張都罰最貴的好了,共4200元 請拖車應不只4200元,算起來被開罰還比較划算

2024-05-15 22:17
瀟灑人間一賤仙 wrote:
女人..........



我是主委的話一定請護理師把她的那袋血輸回去還她 贈品回收
瀟灑人間一賤仙

兒子:捐血的是我耶!還要再挨一針?

2024-05-15 17:55
White bear

幹嘛這麼麻煩? 直接那袋血做廢,整袋血給她比較簡單。

2024-05-16 10:01
yshumail wrote:
這種情況警方到底可不可以強制排除?
佔在中線車道超過半小時,
後面一定塞車一大段了吧!
這些用路人的權益也要顧啊!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25條
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予拖、吊、移置、保管、處理外,並應予以舉發處罰:
...
四、行駛中車輛機件發生故障,妨害交通未能即時移置於無礙交通處所。
五、違規停車未能依規定迅即移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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