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_altis wrote:版主既然都錄影了,也超過3分鐘了,依然可以在7天內檢舉他「併排停車」。目前只有臨時停車不能檢舉,超過3分鐘的停車,依然是可以檢舉的。檢附這3分鐘的影片,車主就會收到一張2400元的罰單。 錄影還要有日期呢,該拍的重點都要有,像是車上駕駛座沒人,有日期、時間等等,如果只是一般錄影沒時間,可不能自己事後加上去,還要想辦法上傳成功。想當個檢舉魔人,一直都不是輕鬆的事情。
Schematic wrote:那請問車後斗印刷車號的用意是?? 當然就是用來抓刑案的啊,一般民眾檢舉或是科技執法,拍到各種髒汙車牌、假牌、遮牌、改色未登記等等,本來就不會開單,除非驗車才會改回去。去檢舉警察都能推就推,說這個是監理所的業務,你也拿他們沒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