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gfm08051
wrote:
拜託你這種不要出來害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在起步、準備停車或轉向時,是可以行駛於「機車優先道」的,因此應於轉向前,提前30公尺靠右行駛換入機車優先道後再右轉
...(恕刪)
你在嗆啥不要害人?~你嗆個屁~我開車超過30年~右轉從來沒有害過人出過意外~那是你沒有被後方機車檢舉汽車行駛機車道~你說的當然輕鬆寫意
請仔細看這隻影片
影片裡面的右轉車輛
沒有一台敢在路口前30米.去佔據機車優先道 靠右關門
因為就是怕被後方機車檢舉汽車行駛機車道
自己仔細看吧~實務上根本沒有人敢在路口前30米就靠右關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