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tree wrote:要考駕照的人幾乎都是騎著自己準備的機車去監理站考筆試及路考,那從家裡騎去監理站考駕照的這段路不就是無照駕駛? 練習的時候確實無照但是去監理站的時候是給人載的阿是我們家的人膽子小嗎?爸提供機車載哥哥去監理站考照一年後哥騎爸的機車載我去監理站考照現在台灣已經進化到去監理站路上可直接無照上路了嗎
Hans Cheng wrote:以前未帶駕照可以開罰...(恕刪) 攔檢這方面一直都有,問題在於未成年無照駕駛要警察當場攔下發現才有辦法開罰,警察除了路邊攔檢,也可以追車,但是他們也只敢去追成年騎士,面對看起來像國中生的警察也不敢追,怕追了出事會被家長追究責任,你想嘛,無照會被捉的機率那麼低,自然而然不會當一回事
曉得 wrote:無照駕駛發生車禍,肇事責任與無照無關,是很多法官的自由心證並非法律的規定 肇責是「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的法官都很懶,一切以鑑定結果為主幾乎不會推翻鑑定結果,到底誰?另外這位大大說的很直白,法律上的確是這樣的見解所以從警察初判,車禍鑑定到檢察官,法官,都是這樣的見解cckm wrote:車禍原因很多,就是不會關係到有沒有駕照.有人被吊銷駕照,所以從此不懂如何開車了嗎? 法律不修,執法不嚴,人民又不守法,就成這樣我們覺得某些東南亞國家交通很亂殊不知歐美日國家看台灣交通糟糕到需要旅遊警告的程度
David-Kuo wrote:法官都很懶,一切以鑑定結果為主幾乎不會推翻鑑定結果,到底誰 如果法官要自行推翻鑑定結果,還要車禍鑑定委員會做啥?不可能期待法官樣樣精通,而且還是要滿足每個人期待的樣樣精通.法律不修,執法不嚴,人民又不守法,就成這樣 執法太嚴,下回還想不想選?追根究底還是個人道德問題..........
cckm wrote:無照不一定「違規」,「違規」也不一定無照.把交通問題簡化成抓無照就能解決,也未免太容易了......... 這邏輯,請恕無法苟同刑法殺人可處重刑,可是殺人還是繼續發生那就廢除刑法殺人罪?法律是需要遵守跟執行的如果人民不願意遵守,執行又不確實有不合時宜又不願意修法,逼迫人民接受「惡法亦法」是誰應該檢討?駕照本來就是可否駕駛的一個指標既然駕駛必須至少擁有駕照而且無照駕駛也確實違反交通規定(如同闖紅燈)為何可以在肇事責任上直接由官方認定無關肇責?沒有合格民航駕駛能開客機?沒有考取警察身分能夠合法配槍?沒有依法選上總統可以當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