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asaab wrote:...檢舉魔人自己狂違規卻沒被檢舉... 所以檢舉魔人&違規魔人的身份可以共存,差別在於你要狂繳紅單人家不用!真心替你抱不平,超不爽一定得加倍奉還,加倍奉還,加倍奉還,你違規之餘千萬別忘了更要瘋狂檢舉,這樣才能充份彰顯你血性男子漢的氣魄嘛!否則只混個前半段,怎麼"平衡"不正常的心理?惦惦繳完紅單氣噗噗,再上01發廢文,有用?
alfasaab wrote:https://www...(恕刪) 根據你貼的這個報導裡面有一段交通部的回覆是說:原立法意旨因警力有限及民眾取巧違規成性,為交通秩序混亂原因之一,民眾如能利用適當管道檢舉交通違規,除可彌補警力之不足外,亦將產生極大之嚇阻效果,此一法律規定設計,是"藉由民眾輔助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看完這段話你就該懂了,現在是交通文革時期放任這樣的紅衛兵批鬥的是誰?有可能限縮嗎?
檢舉魔人也會被另外一個檢舉魔人檢舉啊,又不是他違規就不會被檢舉,如果檢舉魔人這麼多為什麼他就不怕被檢舉?然後你怕到哀哀叫,那是不是你比他跟更愛違規?說真的愛違規自己乖乖付罰單,每次都扯別人幹嘛?跟國小生一樣...一切都是公平的不會因為是檢舉魔人就不會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