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車輛固然有錯,但是身為機車騎士,也是要有一些基本道路經驗。在行進過程中,機車盡可能不要騎在大車旁邊,能閃則閃,這是保護自己的騎法。姑且不論身旁是大車或小車,更不要因為超車或變換車道後,突然驟減速度,這會導致他車反應不及而撞上,是很危險的。
貨車違停是主因,機車駕駛超過違停車也沒減速回頭看一下。送貨車停車真的是以他方便為主,他有想到已佔用車到了嗎?天天上演的悲劇,機車交通死亡率真的越來越多。現在開車看到很多機車駕駛都在兩車間騎來騎去,難道不知道危險嗎?
總覺得大車應該從頭到尾都看不到那台機車,但這還是算肇事主因,不能因為死角就免責!但這事故個人覺得三寶機車才是最大問題,切換車道他有看後照鏡嗎?有隨時注意四周狀況嗎?變換車道後放慢非常危險!更何況他沒保持適當距離就變換車道,後方還有大車,代表他根本沒注意隔壁車道狀況就換車道!完全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他人決定!這卻不是肇事主因,三寶行為雖然不必然一定產生事故!但造成他人危險,影響行車效率,政府卻還是隨意發照!悲哀~
該用戶已被屏蔽 wrote:路上很多機車騎士遇車...(恕刪) 的確,很多時候是因為汽車駕駛怕A到後續萬一要跑法院很麻煩,所以選擇禮讓.不是騎車技術好,多會鑽.不然汽車大可直接A下去,人倒地後再來揮責任,反正皮肉痛的是騎車的,開車頂多賠錢了事.不過看來砂石車似乎不怕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