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張照片,第一張和第二張,明亮度差很大,應該是一張後機往後照,一張前機往前照,光源不同吧..
我的車燈和雨刷都是AUTO,自動啟動頭燈和雨刷,從第一張照片看來,地上微濕,應該是有間歇性的毛毛小雨,下午4點零分,視線還很好,故頭燈沒有自動開啟,前雨刷偶爾自動刷一下,後雨刷沒動作..
第一張照片中有二部車,都沒開啟頭燈,所以應該有一個難兄或難弟吧....而且,一路下來,印象中,有開啟頭燈(可能只是開啟日行燈吧),不超過2成,那這一路下來,豈不收獲結果累累??這也難怪,從檢舉時間到開單時間,竟然要二周時間14天!!
6個月前也收到一張民眾檢舉的紅單,變換車道未依規定開啟方向燈,罰款1800..
從附上的三張照片中的周遭景物和三張照片的時間估算,檢舉車子至少以速度差40公里/小時,向我車接近!
而當時的省道台17線上,三張照片視線所及就只有我一台車(和民眾檢舉車但從照片看不到)
很明顯的是該檢舉車以高速逼車的方式,迫使我在慌亂中變換到內車道並來不及啟動方向燈..
民眾檢舉是有發檢舉獎金嗎??不然,怎會有人不擇手段,以要錢不要命的方式來達到檢舉目的(我車速時速75公里上下,檢舉車豈不是時速115公里以上)
8個月前也收到一張民眾檢舉的紅單,未依規定停車,罰款600..
附上一張照片,當時我是載小女兒去購餐,小市區(應該說是鎮集)先把女兒放下來,開到五六百公尺才有停車位,等到女兒購好餐打手機給我時,再回去接她!
沒想到接女兒上車的短短十幾秒吧,又破費了,照片顯示,我還開著故障燈。。。
今年才10個月就被民眾檢舉,三張紅單,破費3600元還扣一點,真是無語問蒼天...
因為你來,山谷已把相思打開,打開相思,就是連山的艷陽季節,愛與前途都變得明朗清楚。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