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我買重機的時候是規定...(恕刪) 我買車時,沒嚴格抓禮讓行人,所以我現在可以不管?現行法規就是停放汽車格,若要強調合法停車,那麻煩每日都去停放汽車格,真想回歸停放機車格,方法很簡單,就是按照法規,每日去停放汽車格,讓你們口中的「四輪大爺」反感,去逼迫交通部改回你所謂的「停放機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