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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這張罰單打行政訴訟有機會嗎?

開車技術每個人都有差異,這種因他人違規而臨時佔用對向車道的可以申述看看。
樓主,您從 1:15 開始就跨雙黃線行走,距離遊覽車還有至少幾十公尺以上接近一百公尺的距離。



如果您從1:24 開始跨線,那還有討論的空間...

兼職MIS... 但是當全職操
IOTC
IOTC 樓主

您說的沒錯,我是太早越線了~但實務上也不會這麼晚才轉,Vios前面那台黑色SUV看來是比較平衡[讚]

2023-09-27 17:07
bakacary

欣賞您的態度!

2023-09-27 20:56
IOTC wrote:
(看圖+影片說話)1...(恕刪)


閃違停閃的蠻遠的,不過違停就是主因,申訴看看
hillside

看上一樓。樓主違規跟違停何干?

2023-09-27 21:12
鐵灰5D

閃違停車啊...................可以主張因果關係啊!

2023-09-28 8:18
可以申訴看看
但機會不大我覺得
還是說我運氣比較差
每次申訴都沒過
BlueSky5230

陷阱?[嘆氣]不守法就抹黑他人挖洞給你跳。姑且最遭假設是陷阱好了,有洞在前面自己還跳,我一定說跳的人智商或知識極低。正常人都會閃過的。

2023-09-27 20:36
CogChern

何必激動呢?又不是你或我被罰,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只是提出一種可能,沒有更進一步的證據,沒人可以確認或否認這種可能性,一昧的否定可不是科學的態度。

2023-09-27 21:31
用這條

行政罰法第13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

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不予處罰。


主張因為遊覽車停在路邊

佔據大部分的車道

為了保持安全距離

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財產危害

出於不得已,才跨越雙黃線車道

而且通過後,馬上就回到正常車道

絕無故意或是任意行駛之犯意


申訴看看,又不用花錢

上訴就免了

我是𠕇幫內人在高速公路匝道匯流口

為了閃車,右輪駛入路肩罰3000元

成功申訴
應該不用申訴了

整個事件跟閃遊覽車完全無關

原PO被警察舉發是影片1:17秒自己跨線

仔細看公車站後面的應該就是警用機車跟三腳架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IOTC wrote:
1.很單純就是在台8線中橫公路上(白冷冰棒前),為了閃避違停遊覽車造成車流必須壓過雙黃線過對向車道才能通過~
2.然後就吃了一張"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罰單
3.請教大家我打算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來申請撤銷原處分不知道有沒有機會?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吃線時對象無來車
只有車輪越線,亦非違規超車

難道這不算"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 嗎?還是到時一切都是"大人"說了算?

補充一.照片跟影片都是我車主本人拍的(舉證前方有遊覽車違停用),只有罰單是"大人"拍的,所以沒有檢舉魔人的問題。
補充二.請看完整影片!撇開閃遊覽車前後那一段,真心覺得開車習慣跟技術比我好的在嘴~
補充三.太靠右貼近遊覽車開,反而會有遊客突然衝出來的問題.
補充四.路很寬跟越很大是行車紀錄器視角的問題.
補充五.請問我前面四部車有無違規?若是被路人檢舉...後續無法舉證是否被只能被謾罵一頓?
補充六.只就發生事實分享與請教,沒跟您爭論對錯是非...不會有什麼洗臉的問題
補充七.謝謝大家專業的意見,若沒上訴成功的機會..我也不想浪費社會資源!

被警察拍到的是1:17自己跨線(注意公車站後面的三腳架跟白色機車)

不是原PO說的閃遊覽車

申訴應該不可能過
非熟人或急事請勿私訊,謝謝
有照片影片,很難翻案
現在警察搞得跟小偷一樣偷拍
就等著吸你的血,「利」委一直修改法條配合吸民眾的血
只能自己小心,不然你要能反制
不然就不要開車出門,給他任何給你銃康的機會
哈!你可以檢舉前面一台VIOS,
還是他也早落入警察伯伯長焦相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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