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我家隔壁的大叔原本也是很痛恨檢舉的常常上01說::檢舉不能改善交通.檢舉無法降低傷亡.檢舉製造社會對立.政府飽賺收入在去年年初.他的女兒騎機車.因為行車空間被併排違停壓縮被後車給輾死了至此之後~大叔轉而加入檢舉的行列天天用力檢舉併排違停.紅燈右轉.闖紅燈.未打方向燈....等等
skbank wrote:只要政府規定都是對的??? 檢舉若是對的, 那不檢舉就是錯的嗎? 非也檢舉若是錯的, 那不檢舉就是對的嗎? 亦非也規定對錯的是道德, 不是法律法律只是參考道德所制定的規範那什麼是道德?道德的標準又在哪?法律說的是你可以檢舉, 也可以不檢舉並沒有說檢舉一定是對的舉個例我們都知道不可以打人, 隨便打人是可能犯法的那父母打小孩呢?父母打小孩是對的? 還是錯的?如果你想不通上面這個問題那你想討論的檢舉對錯問題對你來說程度太高了, 不太適合
我們是所謂的「民主國家」, 事情不該是政府說了算!!! 而是應該所有人民(理想), 至少是大多數人民(現實)說了算!!政府是人組成的, 這些人是由人民選出來了, 既然是民主國家, 人民如果覺得法規有問題, 就應該催促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去修改不合宜的法規, 去促使組成政府的人遵照合宜的法規做事, 如果民意代表不能幫我們, 要嘛下次不要選他, 或是盡早罷免他, 如果政府的人不遵守法規, 人民同樣也可以罷免他, 而不是坐等這些人有一天良心發現或腦子動了, 才來修改不合宜的法規!!官員和民代領錢不做事或做錯的事就是怠惰瀆職, 怠惰瀆職形同貪污! 但政府的怠惰往往是因為人民的懶惰造成的, 這些官員或民意代表, 不是選出來後就沒有人民的事, 民意代表監督政府, 同樣人民也應該隨時監督民意代表和政府, 不是靠媒體, 靠別人, 而是靠我們自己每一個人! 這才是真正的以民為主!今天姑且不論檢舉制度的對錯.....包含所有的公共事務都如此!! 民主不是只有投票選舉, 更重要的是另外三個, 「罷免, 創制, 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