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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提議,檢舉濫人應該要實名具名檢舉

具名檢舉有什麼用

不如改成罰金由檢舉人支付這樣如何??
dohan8850 wrote:
檢舉魔人兼違規達人已...(恕刪)


施主說了真話,擔心你引來一堆(垃圾檢舉濫人=為規模人)的撻伐,檢舉人和被檢舉人互相監督,社會交通風氣會改善的!

一堆檢舉濫人一直失焦討論~
自己好好做人不行嗎?
樓主的發言是我檢舉的動力!



rockliang wrote:
檢舉濫人應請收件機關...(恕刪)

違規魔人總愛說檢舉已經被濫用成報私仇的工具,你現在只想檢舉特定人士才是在想盡辦法報仇。 不然人人都有檢舉的權利,並沒人阻擋你去檢舉別人。
rockliang wrote:
檢舉濫人應請收件機關...(恕刪)


本來就實名檢舉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之前 家人被檢舉,剛好車子有後照錄影。調錄影發現那檢舉人住在附近,我弟跟了他一個月。

也檢舉他快20個違規,連他車子停在白線超過1/3、沒打方向燈也檢舉。

後來,太累就沒繼續跟。
kovier666

怎麼沒繼續檢舉,多檢舉可以好眠耶~幫別人也幫自己[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3-08-25 16:09
真可憐~違規到腦子不清楚了
像這種的就別學人家行人地獄掛嘴邊了
看了就噁心
純喫茶 小ID wrote:
之前 家人被檢舉,剛...(恕刪)


抓得好,搓破正義魔人的假面具!



檢舉人和被檢舉人互相監督,台灣交通秩序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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