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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妳怎麼停讓行人都不注意後面有沒有車!

這種沒有號誌但是有停止線的地方,應該要放個禮讓行人的標誌。要不然什麼號誌也沒有,停不停都是看心情。
un3354 wrote:
女子已明顯動作要過斑...(恕刪)


最上圖女子站位不在班馬線上,無明顯動作。
中間圖是騎士速度減慢後,女子才有動作往班馬線起跑,此時可判斷是要過馬路。
最下圖是騎士停車後,女子加速跑步往班馬線奔來過馬路。
再後面就是被垃圾計程車長按喇叭叭退回路邊。
在最上圖就能判斷出女子要過馬路,就是猜中而已,畢竟也見過幾例類似的,但是没打算過馬路的狀況。
在交通亂世中,自求多福吧。
在地球開計程車的大部份司機都是畜生

我在路上幾乎都會檢舉計程車
不要鳥他就好了,不然叫他下車,叫警察來吧!
反正大家都有行車錄影..
都不用重機出馬就一堆人罵四輪狗, 真讚~~~
怎麼不說自己跟太近
這...小黃的素質齡人不敢恭維。
檢舉啊
法規在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1 條
汽車駕駛人,按鳴喇叭不依規定,或按鳴喇叭超過規定音量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2 條
汽車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


另外超越停止線和停於機車停等區都可以罰
看有沒有辦法舉證
影片主就是太客氣太講道理
還耐著性子好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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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就綠燈起步讓垃圾黃先走拍車牌,之後檢舉佔用機車等候區。
超爽derrrrrrrrrrrrrrrr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笑了,看到這種真的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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