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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事實証明關鍵在於駕駛人

Leonyang1603 wrote:
要求跟汽車一樣的權利...(恕刪)

沒人說法律漏洞是違法阿
法官常常要處理這個啊 規定不明的部分就要解釋阿

https://law-note.blogspot.com/2019/03/gesetzeslukelacuune-du-droit.html
法律漏洞係指法律有欠缺,即適用之法律僅部分存在或全部不存在之情形,因成文法無論如何完備也無法完整規範複雜之社會生活,於是產生法律之欠缺或漏洞。當有法律漏洞時,則以解釋或已習慣、習慣法、法理補充其不足,使法律得以正確適用。
法律漏洞產生的原因包括:
1.立法者認為特定規範已是自明的道理,無須加以規定,如有疑義,可由解釋者解釋即可。
2.立法者於立法時未予設想之情況於事後發生之情形。
3.因立法技術之不夠周延,導致法律產生漏洞。
就只是

目前ETC 拍不了後車牌
改系統方向的錢沒人要出

大家又抗拒跟某些國家的一樣
要加前牌架

所以才上不了國道


跟什麼安全守法之類問題都沒關係啦

就沒人出改ETC的工程費
這樣而已懂嗎?
神奇天鵝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 [偷笑][偷笑][偷笑]

2023-07-03 16:24
樓主這悲哀仔一直搞 會檢舉別人文章 還會刪自己的文躲在鍵盤裡 現實面跟檢舉小人也差不多了

全都用政府條例來說明 就說你是黑重機 還有臉說條例是用來改的 那是腦殘交通部訂的不是重機定的

WTO簽屬協議是151CC以上行駛快速道路 犧牲了白牌 黃牌才能順利上高架 現在紅牌又要拿黃牌墊背來上高速麼 這個悲哀仔還會說黃牌不能上干紅牌何事 不就是沒錢買紅牌麼

電視節目做過重機群裡的民調還有六成五以上重機族反對上國道 所以這六成五也都是重機黑 剩下這三成五的紅猴是在帶風向有臉說為大重爭路權靠杯三小

路權團體也告到大法官釋憲被駁回了 難道大法官也是猴子說的民智未開腦殘重機黑 不說一鍋都是屎 但那三成五的都是屎
Leonyang1603
Leonyang1603 樓主

可憐考不到重機駕照的待轉區王者出現了[這我不行]

2023-07-03 15:09
橘子kiki wrote:
用那麼多似是而非的數...(恕刪)


人家有資料、有依據,被你說似是而非?

那你怎麼不想想你的數據哪裡來的?憑你個人感覺?猜測想像?夢到的?

怎麼看都比你站的住腳吧?可笑

另外你所謂的違規是指哪些違規?
sogo5370 wrote:
看來你也是會在下面按...(恕刪)


請問你說的鑽漏洞是什麼漏洞?

麻煩請具體說明
Leonyang1603 wrote:
想了解正常重機駕駛人使用高速公路的心態,請參考這影片

另外想嘴砲的也請看完再說,裡面或許會有答案

如果是鳥都不想鳥只想反對的,請直接上一頁吧

不然有人整天只貼重機違規,智商不夠的就會以為騎重機的都是那種鳥樣

同理,攜帶槍械也是看使用者
8924132

神奇天鵝 聖母峰有禁止上去?

2023-07-03 18:32
神奇天鵝

8924132 這要問一下發言人 ~~ [啊嘶]

2023-07-03 19:08
標準流程又來了

重機:重機就是要上國道

四輪:重機愛違規,重機活該沒路權

重機:貼四輪違規文,四輪也不能上國道?

四輪:重機不能上國道說自己要路權,騎在平面又說自己機車跟機車爭道鑽車縫

重機:貼文說四輪不是不鑽,是鑽不過,各種圖片文

四輪:重機違規比例高,各種數據文

重機:戰你數據邏輯有問題,各種數據文

四輪:現行法規就是如此,有限開放

重機:政府消極不作為,我要路權


影片說的沒錯阿,有問題的是不適任的駕駛人。

只是為什麼這麼多不適任駕駛人喜歡騎重機。



神奇天鵝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 [偷笑][偷笑][偷笑]

2023-07-03 15:18
Leonyang1603 wrote:
請問你說的鑽漏洞是什麼漏洞?
麻煩請具體說明

不知道那你剛剛激動什麼

人格分裂嗎

還罵人媽媽裝假屌

這種性格真的不適合上路

不管是騎什麼或開什麼都一樣

難不保你哪一天就在街上路怒衝撞別人




我打從娘胎出生沒聽過 1.5個博士是什麼
我只相信人性~

可以預見開放後"重機部分騎士"在國道肆意鑽車陣的情況
或是走路肩超車的情況
別跟我說車子也會~
而且都說車子會了
在多重機是要變成國道屠殺場嗎?

而且我在意的是如果車禍
重機騎士噴飛後噴飛到另一個非肇事車道被輾斃輾傷
汽車車主的到底要不要負責

還是又要因注意未注意
開車至少還有安全帶固定在車子
噴飛率低很多
但重機多半就是噴飛先
看一堆山路尬車超車的都是這樣

如果法規不修正拜託先不要~

而且如果不開放怎麼不爭取降低牌照跟燃料稅
大家快來看阿,張嘴就亂吹,被吐槽就跑來人身攻擊潑婦罵街,
這種水準難怪歇斯底里的仇視其他族群。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韓非子。亡征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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