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檢舉達人 wrote:https://udn...(恕刪) 你的論點就跟「殺人與打人」同樣涵蓋在刑法之下,結果公佈了殺人可判死刑結果你老兄無限上綱認為刑法之下的所有罪行都可判死刑,這是同樣道理!市政府已經說明的很清楚,我不曉得你到底是有什麼樣的閱讀障礙會認為其他交通違規也可獲得檢舉獎金?你也不用爭,8/1之後你檢舉就知道有沒有獎金了?如果沒有檢舉交通違規獎金也只是打你自己的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