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olve wrote:到時 一定
剛剛在FB高雄點粉絲...(恕刪)
一堆車 叭叭叭

resolve wrote:
日本也是這樣規定啊...
而且有人心情不好去斑馬線旁邊站,不是應該檢討那個擾亂秩序的人嗎?怎麼會反而開始檢討法規?
今天有個人心情不好,紅燈站在斑馬線正中間,難不成要檢討紅綠燈,還是要檢討斑馬線?
路跑一哥 wrote:
法規可以讓人有機會輕易惡搞,為何不能檢討法規?我剛在網路看到好幾個人說,如果有人故意這樣站著,車不就都不能過了?可見這要搞事有多容易
路跑一哥 wrote:
如果法規那麼神聖,都不能檢討,那我們要立委幹嘛?
一些法律漏洞是不是都不用修.不用補了?法律絕對都沒問題,通通都是鑽漏洞的錯?所以繼續不修法,讓大家可以輕易再鑽洞?
我剛外出購物,老闆顧客聽了這新制之後也說這太扯了吧?台灣真的適合這樣嗎?
路跑一哥 wrote:
再來,我朋友住日本,她上個月回台灣我才問過她
她說別把日本禮讓想的太美好,電視.影片看到的都是好的一面,或是特定地區
像她住的那邊,也是常遇到不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