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雪莉 wrote:
為了擺脫台灣是行人地...(恕刪)
要改善行人合理如綠燈時走在班馬線不被撞,
這的確是很有必要去規範的。
但實際路況,常常有不定的狀況。
比如臺中市一中商圈的育才街要出三民路的路口,若車行想往右轉進三民路,一定會遇上成群的學生及遊客。
若真要等這些人走完三民路到對面的臺灣科大,
那右轉車可以等到下一個紅綠燈亮起。
後面來車可能會哭死,哈哈
警察杯杯要業績的話,這裏會很生財。
又很多有班馬線的路口,就算有紅綠燈,
遇到可能復健中走很慢的長者等等,
真不轉嗎?
罰款的用意,是在做規範,提醒用路人及行車者,該互相禮讓,養成習慣。
會漸漸地變好一點點的,
行人地獄?這樣講算過份了點。
遠離大車,走路請用心不要看手機。
關心路況,互相讓一步,不要得理不饒人。
臺灣還是很多善良的人佔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