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ightpy wrote:
要先搞清楚前因後果。
BMW未保持安全車距,是因重機一直刻意違規並行阻擋後方車流。
BMW同車道左側超車,一樣是因為重機刻意違規並行阻擋車流,不得已而為。不然難道後方所有車輛都得一直等到重機玩到爽?.(恕刪)
依造台灣的法規,只要車速在速限上限,就能用爽用滿內側車道。
何來刻意阻擋?囧,台灣法規開放的合法行為。
違規併行指的是同車道,不同車道併行何來違規?

後車自己要保持安全車距,而不是想著貼人家屁股把人家壓迫開。
貼屁股開車才是問題,而且違規。
台灣也沒任何規定允許不保持安全距離開車。
不是讓重機玩到爽,這是台灣法規問題,不滿就是找立委修法,不然依法條使用應該要有保障。(那種滿腦子想要淨空超車道的,沒修法前就別妄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