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根本就是笑話老婆被撞死女兒被撞到走路困難在台灣能替自己申張正義就是加倍奉還如果是我就是喝2口酒開車在他家等他去撞他那些賠償也沒用更何況也拿不到家人被撞死拿那些錢還有什麼意義在台灣不這樣做就只能每天在家掉淚看那些渣每天繼續開C300去爽
每次發生事情就是罵一罵, 然後呢法官問題在哪?立法委員問題在哪?法律問題在哪?能做到法官、立法委員難道不知道問題在哪?有甚麼樣的民眾才會有甚麼樣的社會當民眾對違規停車無動於衷對限縮檢舉鼓掌叫好車禍被撞上法院法官不輕判, 要怎麼判?總不能平常違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違停害人撞死就要重判鞭屍這就不是正常的法治國家了先進國家為何交通違規處罰這麼重因為當你違規致人於死時罰得更重重罰是要避免你犯更大的錯誤
jerry_liu426 wrote:看能不能發明一種機器每台車強制加裝酒精偵測跟駕照核准儀器----以上只能幻想有天能實現 恩認真回答你以現在科技絕對沒問題例如要求所有在台灣行駛汽車以插卡/或感應卡(晶片卡-晶片身分證啟動)啟動車輛。那一台車多人使用要如何?簡單晶片門鎖看過吧?很多大門都使用晶片鎖了,只要設定好就可以了。N年前就有人在推動全面換發『晶片感應』身分證國民只要一證整合:現行身分證、健保卡、駕照好處很多,例如,交警開單時,違規者身分證感應一下,搭配手持儀器直接印出(感熱紙)紅單也不用寫的要死。但是有反對的聲音:例如人權、個資..等等...所以不知何年何月可以施行
seven ok wrote:保險公司可以推出一種,新型的保險。也就是,酒駕代墊追償險。 這種制度比較難設計。反而有個更簡單機制,1.提高酒駕罰金、2.立法規定罰金一部分撥入國家管理的酒駕受害者基金當如本個案一般,受害者追償不到加害者時(例如加害者無產、脫產)就由基金優先墊償基金再以國家力量,以公家力量,向加害者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