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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毀天倫 公布累犯流於形式

立委諸公與高階政府官員也時不時地聽聞酒駕或助理/司機酒駕者。

或許這才是立委諸公遲遲不敢立案嚴刑重懲的主因,以免哪一天得自己面對嚴峻的罰則。

畢竟,目前的罰款,吊扣駕照等,都不是立委諸公看在眼裡的。
smd6055

沒錯,罰單消不掉是因為高度不夠,高度夠是沒在怕的

2022-12-28 0:39
希望政府能檢討現行法規,對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者,應視為有意殺人,給受害者一個合理的對待。
公布累犯不如遊街示眾,裝模作樣矯情的社會。
酒駕後衝撞1死3傷的行為,嚴不嚴重應該由法官來審,何來和高利貸或飆車改管比較?

"後續發展"

林男替死亡范姓妻子的父母及2名女兒共5人,向黃子洋提起民事求償,要求賠償醫藥費、看護費用等共3549萬9314元,黃子洋均同意,一審也據此判黃子洋賠償林家5人共3549萬9314元。

林男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黃子洋說要拿房子來賠,但同時黃家人卻在打官司想討回房子,還找房客提告租金債權爭議,想阻止房子被處分,黃子洋認賠只是為二審能再被輕判,若房子被黃家人討回,他們一毛錢也拿不到。

林男至今仍飽受煎熬,身體還在努力復健,仍無法回到工作崗位,獨自承擔所有官司訟累,也不敢跟孩子講,深怕孩子年紀輕輕,會因此就對社會、國家感到失望。

林男說,希望酒駕致死能直接修法改為殺人罪,否則毫無嚇阻力,事後賠償也沒有意義;他不解為何執政黨在立院過半數,無法盡速修法,就算提高罰則,酒駕犯也不怕,酒駕還是層出不窮,這些人不把人命當一回事,就該以殺人罪論處。

有酒駕前科的黃子洋去年12月26日酒後開車,上車後一路狂飆、闖紅燈、急煞,最後在愛河畔河東路、國民街口撞上林家4口釀1死3傷。

jon8395 wrote:
大家真的被新聞洗腦的...(恕刪)
jon8395

那是新聞只會報酒駕,如果新聞把每天被高利貸、黑道、飆車害死的人造成的家庭破碎詳細報上一遍,酒駕只是九牛一毛而已,大家真的被新聞操弄的很嚴重,甚至我可以告訴你被政治人物害慘的家庭也遠比酒駕嚴重

2022-12-27 10:17
沒差吧? 反正酒駕還好,二輪重機才是世界公敵,政府、媒體說甚麼 我就信甚麼
酒駕從藍到綠一直都沒有政黨敢真正出手
這些政黨都曾說過
下班都會去小喝
意思是什麼??就是很怕那天自己也被發現
有誰真正敢 大刀一揮 用力執法呢?
加重罰則呢?
還是一句話
寧可要留選票
說真的,酒駕撞死人比例不高

違規左轉撞死人比例絕對是酒駕的10倍

尤其是不依照號誌左轉的四輪,

更需要譴責。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seatree wrote:
歐美跟日本、中國明明...(恕刪)

接近10年前去大陸出差 去到了無錫跟當地老闆聚餐 一個個有錢一個個社會上有頭有面黑白兩道通吃的(其中一個跟當地警察局長還是換帖從小玩到大的) 知道這飯局要喝酒 也都各自請私家司機在飯店外等散場 沒有一個敢或願意酒駕的 那時就感概台灣法治在這方面的落後與丟臉阿
最近常常想到這案件怎麼都沒追蹤後續,原來拖了一年連1塊錢都還沒賠啊,台灣司法正義好棒啊
只要想想前總統法發言人 和 花蓮縣長候選人
就知道這個政府對酒駕零容忍這句話
只是個玩笑話!只是個玩笑話!只是個玩笑話!
酒駕總統府發言人不等於是總統鼓勵全民酒駕嗎?
這樣才有機會當總統府發言人
酒駕候選人選縣長不等於是鼓勵市民酒駕嗎?
這樣才有機會選縣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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