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到人家的安全距離,當然是你全責!!!!
benetton1234 wrote:
我是機車 對方是汽車 現場圖有誤 我是從待轉格出來 現場處理員警沒問清楚直接畫成中間車道出來,詳細位置為我在右前待轉格對方在左後停止線前(中間有斑馬線)同時等紅綠燈 綠燈後 我打方向燈往左切準備左轉(路口不強制兩段式左轉) 在路口中間等待對向車流 大約過兩三秒就被後方汽車撞上 初判表出來後有跟交通大隊反應我是從待轉格出來他才認真看對方汽車行車紀錄器 後來更改初判表(一共有兩張初判表 ) 我變成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對方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請問各位這樣的車禍 後方汽車都沒任何過失嗎? (我有受傷 當天有就醫 對方只車損)
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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