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n99 wrote:(對人肉檔車阿北說的(恕刪) 我知道阿,當下左右鄰居都在看這當事人(店家老闆)的戲阿難看的是他這案件正常流程是這樣警方:請你離開(口頭警告)阿北: 我貨車怎樣又怎樣我在等三小嘟三小警方:你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78條第一項第四款,開單阿北:人退後我:停進去警方:你要提告你的權益,你隨時能到警局提告、備案,我們事後會在通知被告(我)來做筆錄如果提告,那就是來訴訟攻防檢察官通知了造雙方開偵查庭,陳述事實,提證據
worence wrote:這種叫做無賴,對付這...(恕刪) 如果我開elantra, 我會直接開進去,然後一直鳴按喇叭。我要是像你開tesla, 我會算了,等一下他直接往我的車貓下去,就得不償失了。
worence wrote:這種叫做無賴,對付這(恕刪) 我們附近還有在路上(巷子內)攔車, 說馬路是私人的, 不准人家經過, 也跟桃園市政府報案好幾次了, 警察里長都來勸導, 那無賴一樣是無賴啊! 真怕有天踩煞車不小心誤踩到油門...........
去google map看了一下,他店門口那兩隔廂型車和紅車停車方式來看大概率都是他們自己的車,家附近路邊之前也有這種情況,沒畫格子不收費離開時還會用機車占位子,有時候還特地遷兩台機車來佔,但自從畫格子開始收費後很神奇的那些車都消失了,再也沒看過牠們停在格子裡,在台灣基本上就是一皮天下無難事,想要規規矩矩就得任命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