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打電話報警,如己方有保車輛險,需通知保險公司備案,如有需要聯絡拖吊車。
接著傷員送醫,如無人員受傷需現場等警察到場做筆錄 (或許須至警局),結束後車輛移置保養廠鑑定估價、等待保險公司認定出保。
保險鑑定後,依理賠方式修復或全損報廢,如採報廢,須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程序,車牌繳回,eTag申請停用。
人員如有受傷,需開立醫師診斷證明,依證明申請對方強制責任險或己方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類理賠。
有保險,車輛與人員都可先以己方保險出險理賠,再由己方保險公司向對方代位求償。
沒保險,就只能自己找律師、開協調會、跑法院,上FB抱怨了...
從頭到尾,民眾自己都能完成,保險業務員只有收錢 (理賠送件?) 的功能,到場也只是安心壯膽或當吉祥物用,別期望太高...
第一次汽車和別人的車擦撞,人都沒事,打給新安很快就有一堆簡訊通知如何處理,
沒多久一台拖車過來,司機一邊拍照陪著警察做筆錄,
後續新安有專人聯絡,到公司去簽授權委託書之類的,就沒我的事了 ....
因為我全責,所以隔年財損有漲一些
第二次是機車事故,因為我機車除了強制還有保第三和財損,
不過這次是我停著被後面的機車撞到,我人和車都沒事,
對方的gogoro損傷很慘,人只有輕微擦傷不需要叫救護車,
新安說讓警察做筆錄後請我去他們公司簽授權書,
接下來又是一位專人聯繫,告知整個案子進度還有和對方連絡結果,
這次初判對方全責,保險公司後續也結案處理
網路上看很多人對新安評價很差,不過我家汽機車都保新安這麼多年,
至少我遇到2次事故我覺得處理的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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