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是個三寶不然就是沒開過車攝影機拍到的範圍才多少你要以這範圍為標準看有沒有來車來判斷能不能轉???事故撞擊後完全無來車可以知道他是完完全全可以看到重機且可判斷車速這三寶還是照轉未禮讓無誤樓主別再睜眼說瞎話了
影片看出的資訊不夠多。單從影片看的話,汽車的問題比較大,因為機車的車速沒有特別快到你沒看到他正從右邊接近。可能是有看到,但距離誤判,以為過得去。但影片沒看到的是機車出現在影片中之前的情形。例如,是不是本來車速很快,看到有車到轉彎所以變慢但還是來不及?當然這只是沒根據的猜測,我不亂指控,只是說明影片資訊有限。另外,騎士全身裝扮烏黑,也可能讓駕駛沒注意到。但汽車駕駛在發生撞擊當下竟沒儘快煞車,似乎有點離譜。雖然汽車的問題比較大,未掌握好車況和反應速度,但正常來講,一般直行車在過路口時,即使是綠燈自己都要注意橫向車況。二方皆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形。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高雄市鼓山汽車待轉左轉3/4時,撞死超車黃牌 其實車禍發生的原因 看影片就很清楚了汽車駕駛絕對是會讓直行車 (影片不是讓了好幾台?!)問題在於他讓完後 看到有空檔左轉(完全合法)開的有點慢 讓右後方的機車(大概鑽來鑽去 那時候還在某車後面)有機可乘 認為"鑽的過" (嚴重懷疑有自殺傾向?!)汽車駕駛這時車已經打直 眼睛看前方 (所以沒看到右側"高速"而來的重機硬要從你前面鑽, 路口不減速還加速?!)車禍就這樣發生了所以這車禍其實就是機車騎士自找的這種鑽車縫的壞習慣 每天都可以看到幾十件 上百件閃右轉燈 機車從右側超你車閃左轉燈 就有機車從你左側超車各種方向鑽來鑽去 讓你眼睛根本無法顧建議政府立法所有汽車前後左右都安裝防撞警告雷達和自動剎車 免得這種意外一直發生還有嚴厲取締機車行進間"鑽車縫"的違規行為 (在各路口科技執法就可以了)雙管齊下 機車騎士死亡率應該可以降一成 (其他像撞山壁 翹孤輪這種比較難預防)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新聞報導指出,女駕駛(恕刪) 如果以台灣的交法來看,轉彎車沒讓直行車,那轉彎車的問題真的比較大,不過................轉彎車都過這麼多了,黃牌騎士還真的沒有減速就直直過去,實在是很可怕,阿彌陀佛~開車為主的我,常常遇到這種騎士(不論綠白黃紅牌)不論右轉燈號打很久,或是準備左轉很多騎士都一直衝一直衝,不想讓我過其實依路權也是沒必要讓我過在這種狀況下也只能等待安全狀況下才敢轉彎換騎機車的我,就是能讓就讓,反正生命一條,安全至上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新聞報導指出,女駕駛(恕刪) 在95年修法前的條文確實有例外的規定,即「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但因為實務上難以判定,更可能因此造成雙方爭先搶道發生事故,所以現在已經修法刪除了但書的規定。女駕駛是不是接收到舊的法律觀念很多家長現在還是這樣教小孩或是鄉下人還是這樣認為
ace ventura wrote:其實車禍發生的原因 (恕刪) 我想說的是台灣的左轉是不是很有改善的空間常常是雙線道卻設左轉號誌只剩下一個線道可以通行然後交通打結像這樓這大路口卻不設左轉燈讓直行車輛與左轉車輛搶道為什麼不能設成單一路口單一方向綠燈直行、左右轉一次通過再換對向路口一次通行這樣既能避免路口打結又免去直行跟轉彎車搶道
這件悲劇除了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之外,交通局也要負責任!為什麼?因為道路標線規劃爛!機會左轉這件事根本就不應該用在這種10米寬以上的路口,應當設置左轉號誌!更正確的是把左轉專車道畫出來,讓雙向的視距無遮擋。就算是圓形綠燈號誌的機會左轉,也應該把左轉停等車道畫出來。才是最正確的規劃!日本原則則是能畫就畫,因為右轉車道很重要!(日本為右駕,右轉等於台灣左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