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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制上路紅黃線停車激增 停到路上迫使汽機車逆向行駛

Jason kid wrote:
天天違規是你說的吧,你有失憶症,連你自己講的話都給忘了?
你那種嘲諷限縮檢舉的語氣加上你本人天天違規,
任誰都會認為你就是那種被檢舉到不爽的人,
你本人對於先前的檢舉模式的態度很明確阿,
任誰都看的出來你對於檢舉人制度的不以為然,現在被限縮了在嘲諷,
你爽不爽跟我沒關係啊,倒是你天天違規,應該會有很多被你影響到的人非常不爽你

我沒忘啊, 你一直掛在嘴邊, 怎麼忘?
我那種嘲諷限縮檢舉的語氣加上說天天違規
就是在釣魚啊
然後你被我釣到了, 呵呵
前面隨便猜說我是在不爽, 被我噹了就改口說我爽不爽跟你沒關係?
你還真是呵呵
別人爽不爽我甚至你爽不爽我那又跟我有什麼關係?


Jason kid wrote:
超速違規本來就沒有開放給民眾檢舉,沒辦法檢舉的項目是有甚麼討論的必要!
你對於檢舉人制度開嘲諷,卻舉了一個根本無法檢舉的例子,你邏輯真破爛
你是不是只有這種違規我懶得知道,
不過要是你所謂天天違規只限定這種「限速40踩到41」需要以標準儀器做判斷的例子,
那是不是開放民眾檢舉根本影響不了你,
顯然你針對的就是原本可以開放給民眾檢舉的項目,
別在那邊硬凹了,舉了一個避重就輕又跟民眾檢舉行為無關的例子,
根本沒辦法掩蓋你對於檢舉人制度的嗤之以鼻,
這種嗤之以鼻的心態,只有一天到晚被檢舉的人才會有,不知道你是不是吼?

超速違規不是沒有開放
事實上先前的檢舉制度並沒有制定哪些違規開不開放給民眾檢舉

民眾不能檢舉超速違規是因為沒有執行的設備ok?
如果你有測速槍, 且經過定期校正可以追溯到國家標準當然也可以檢舉
但是那成本太高, 貪小便宜的台灣人不會幹那種事
我一開始就暗示是講"超速違規"
是你自己跟我扯東扯西扯一大堆, 現在明說了就跟我說沒討論的必要?
那還真是呵呵啊~
我是不是只有這種違規你懶不懶得知道也跟我沒關係
我只要知道你其實也是一個愛違規但沒被抓過的幸運的違規仔, 這樣就好了


Jason kid wrote:
幹嘛,縮了嗎,這話是不是你說的?
因為你的言論涉及到對我的影射,請你清楚闡明你的言論依據及所指對象
怎麼,你不敢嗎?對自己的發言負責很難?

縮啥?
我前面又沒刪文, 要告就去告啊
怎麼, 你不敢告嗎?
我縱橫網路二十多年, 你還沒學會開車我就已經在BBS跟人筆戰
網路法律我還會不懂嗎? 幸運的違規仔

Jason kid wrote:
你的國文體育老師教的?邏輯是音樂老師教的?
因為你的理解程度實在太誇張,不得已我只好浪費版面把一般人可以一眼就看明白的邏輯再跟你清楚說一次
首先,你自己說你天天違規
不管你是不是真的天天違規,但這說法顯然非常沒有道德,而你為自己天天違規開脫的說詞,竟然是別人也同樣在違規,只是沒被抓到,企圖把違規正常化、合理化
但邏輯上,你根本沒有辦法證明你說這句話的可靠性,因為毫無證據力
我告訴你我沒被開過罰單,如果檢舉魔人真的這麼多這麼故意,顯然我沒被檢舉過根本不可思議,
我個人非常清楚我沒被開過罰單的原因:因為我守法
作為我守法的證明就是我沒被開過罰單,不論罰單來源是執法單位還是被民眾檢舉,
我就是沒有被開過,所以「守法」和「0罰單」兩者之間因果關係明確,本身就互為證據
而你卻把0罰單原因歸因為運氣好,根本導果為因,邏輯實在破爛到不行
我連超速罰單都沒領過,這還是只有執法人員能舉發的項目,
我如果說我這輩子開車沒違反過任何一條道路交通法規,你能證明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而我沒有罰單可是鐵錚錚的事實,你有任何我運氣好的證據比這個更有力嗎?

玩體育的國文也可以很好, 音樂老師也是可以很有邏輯的好嗎
你這樣汙辱體育人和音樂人對嗎?
嘖嘖, 你又再次地秀你的道德下限了

我說我天天違規, 就是真的天天違規, 一點都沒有要開脫
我承認違規, 就代表我願意為其風險負責
而事實上, 你本來就是同樣也在違規, 最好的證據就是你不敢講你從沒違規過
只敢講"紀錄上沒收到過罰單"
說違規沒被開過罰單是運氣好是你自己講的
綜上而言
違規沒被開過罰單是運氣好, 所以紀錄上沒收到過罰單, 都是你自己承認的
這是你自己的邏輯, 如果你覺得這邏輯實在破爛, 那也是你在說你自己
你說我沒辦法證明你說的不是事實, 那相對的
我若也那樣說你也沒辦法證明不是事實
但是我知道羞恥, 我不會去明明有在違規卻謊稱自己沒有違規過
哪像你沒有羞恥心, 要假裝自己是聖人
只敢講沒收過罰單, 企圖用沒收過罰單來創造自己守法沒有違規過的假象
誰的道德層級比較高, 不是很明顯嗎?


Jason kid wrote:
恩,你的邏輯真的很像沒念過書,
「沒領過罰單,紀錄上就是沒有違規」=承認自己會違規????
你真該從小學開始重新念,但凡有點邏輯的人都不會這樣理解,
你卻忽然天馬行空跑出這種結論,不簡單!

呵呵, 事實就是如此
你只能嘴別人沒有邏輯, 卻沒辦法證明別人沒有邏輯
一直罵別人沒有邏輯, 酸別人要從小學開始念是沒有用的
你這樣只會顯得你對於此已經辭窮, 所以才罵人要從小學開始念
放心啦, 我不會告你啦, 因為我在等你告我啊
幸運的違規仔

Jason kid wrote:
你凸顯了自己沒能力組織自己的言論,所有對於別人的評價都是出於自己的臆測,
45樓不是請你針對「講這種話已經證明了你的道德和邏輯下限了」這句做出說明嗎?
結果你直接迴避了?還是你也承認自己邏輯破爛又無的放矢?
而我對你的言論都是基於你自己說出的話,且是基於多數社會共識,
多數社會共識是甚麼?
第一:天天違規的人很沒道德
第二:天天違規還到處講,顯然也很沒羞恥心
你對於我肯定有違規的但是運氣好沒被抓到的證據在哪?
0罰單=運氣好,是多數社會共識嗎?你覺得社會大眾會這樣看?

奇怪了, 為啥我要照你說的話去做呢?
你請我說明, 我就一定要說明給你聽? 請問你哪位?
迴避? 啊你不是很會腦補
你自己腦補就好了啊, 有需要別人重新說明嗎
我們是在筆戰, 你以為你當我是你的好朋友在聊天?
前言不對後語
我說我懂你的道德和邏輯下限了, 你回應"來呀", 這什麼鬼?
笑死, 你自己的言論漏洞百出不自覺還能嘴別人
第一:天天違規的人很沒道德
第二:天天違規還到處講,顯然也很沒羞恥心
這些都是你自己腦補的, 社會上不會有這種共識
為何?
因為幾乎不會有人跟我一樣會承認自己天天違規, 而且還敢講出來, 包括你自己
不用說天天違規沒道德, 世人基本認為違規就沒道德
但是世人基本上都是有臉講別人, 沒臉講自己, 不會承認自己也會違規
透過攻擊別人違規沒道德來突顯自己的道德比較高
你個人或著是那些檢舉魔人就是一個最好的證明
因為你們心裡空虛, 需要透過去檢舉, 指責別人來滿足自己的虛榮, 降低自己的罪惡感


Jason kid wrote:
天天違規叫做有道德??
還有阿,「某人」又出現了,真的很沒種欸,
嘴砲打成這樣躲躲閃閃,真替你感到可悲阿
你有甚麼證據證明某人是會違規又裝聖人呢?
有嗎有嗎?舉出來啊,有種指名道姓阿,別孬可以嗎

我說的是跟你這種假聖人比起來, 我道德高多了
你連這點邏輯都不懂嗎?
就算是講「某人」, 任誰來看都看得出我在講就是你
因為我回應對的是你, 回應的是你的文
怎麼? 你連法律都不懂嗎?
只會在「某人」這邊鬼打牆繞圈圈?
要我指名道姓? 你不先自報姓名我怎麼報你的姓名?
連"孬"都出來了, 放心啦, 我一樣不會告你, 因為我在等你告啊~~~
看來我的"道德"還是比你高多了

Jason kid wrote:
好笑了,0罰單當然證據,不然你有本事推翻這個證據嗎?
倒是你,舉出一個我0罰單是因為運氣好的證據來看看阿?
做出這種沒根據的臆測的人是你,提出證據就是你的義務,最基本的法律素養該有,對你很難嗎?

的確好笑
0罰單只是"紀錄上"沒有, 那"實際上"呢?
違規沒被開罰單是運氣好是你自己講的啊, 自己講過的話忘記了嗎?
我何必去推翻呢?
這種低級的挑釁麻煩你去對別人用, 因為你找錯對象了
幸運的違規仔

Jason kid wrote:
當然不行!你的言論嚴重性可是遠高於腦補哦~~
再次問你,你是不是縮了?不是很嗆嗎,為什麼不敢清楚闡明你的言論依據及所指對象呢?

喔~只能你違規, 別人都不能違規是嗎?
你違規是道德表現, 別人違規都是沒道德
我懂了, 嗯
再次回你, 為啥我要照你說的話去做呢?
要告來啊, 你是不是縮了?不是很嗆嗎?
光你前面只是講"可能構成了公然污辱的要件", 我就已經知道你根本就告不了
就只是在嗆聲想嚇唬人而已
結果你嗆了兩次要告人, 一次都沒辦法成立
也難怪, 你不懂法律啊~~不懂就別亂玩, 乖~~
幸運的違規仔

Jason kid wrote:
我可是很有風度地請你說明清楚呢,該帶種的人是你吧,敢做不敢當嗎
不敢直球回應,直接閉嘴是個好方法啦,我也不會拿你怎麼樣啦,
既然要一直回,那就想清楚再回,不要越描越黑,對你沒好處的
還有阿,你對聖人的標準挺低的,
不違規對於一般上路的用路人來說,只不過是最低的法律要求罷了,駕訓班不就是這樣教你的?
甚麼時候「守法」變成聖人的標準了?這道德底線該有多低才會這樣想?
自己做不到守法,卻把不能守法「合理化」,然後進一步「常態化」的認為別人應該要跟自己一樣為違規找理由。把別人沒有違規紀錄,認定成肯定是因為對方運氣有夠好,從來沒被抓到過,你用低於道德底線的標準看一個正常的用路人,這心態可真是扭曲阿!
你以為在滿是行車紀錄器的台北街頭,從未被舉發過違規事項,可以單純用「運氣好」來解釋嗎!

會說人孬, 說人可悲, 嗆人沒念過書的叫有風度?
你敢講我還不敢聽
我在等你告我, 等你把直球丟過來啊
你都嗆說要告我了, 重點當然是留到法庭上講啦
低級的挑釁沒用啦, 來點別的吧
我對聖人並沒有標準
是你自己把你標準成為聖人的啊
我也在台北啊
那我怎麼也沒被檢舉過呢?
你說, 這是運氣好的問題, 還是其它問題? 幸運違規仔
路人39 wrote:
我沒忘啊, 你一直掛在嘴邊, 怎麼忘?
我那種嘲諷限縮檢舉的語氣加上說天天違規
就是在釣魚啊
然後你被我釣到了, 呵呵
前面隨便猜說我是在不爽, 被我噹了就改口說我爽不爽跟你沒關係?
你還真是呵呵
別人爽不爽我甚至你爽不爽我那又跟我有什麼關係?


猜?我可沒有猜,你是哪位,你對我有這麼重要嗎?
剛巧,我不是那種看到違規仔被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時,會表以同情人,
而你,我肯定你是哪種對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感到不以為然的人,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被檢舉過,如果有,我確定你會很不爽,
誰叫你要違規,別忘了,天天違規是你自己講的
至於是不是真的,跟我無規,
開車不要違規本來就天經地義,違規仔嘴再硬稱沒有不爽,還是得繳罰款

路人39 wrote:
民眾不能檢舉超速違規是因為沒有執行的設備ok?
如果你有測速槍, 且經過定期校正可以追溯到國家標準當然也可以檢舉
但是那成本太高, 貪小便宜的台灣人不會幹那種事
我一開始就暗示是講"超速違規"
是你自己跟我扯東扯西扯一大堆, 現在明說了就跟我說沒討論的必要?
那還真是呵呵啊~


天天違規是你自己講的,現在又多了一個附帶暗示,凹成這樣真是可笑
現行開放46項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中,沒有任何一個對應樣態涉及到「超速」
你跑進一棟討論限縮檢舉的樓開嘲諷,結果卻是嘲諷一個根本沒有開放的樣態
嘲諷了一個空氣,還沾沾自喜自己釣魚成功,不簡單不簡單!

好啦,我再當你是在說先縮前的規定好了,
不過那也是自欺欺人了,涉及數值檢驗的違規檢舉根本構成要件困難,數量少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多數人指稱的民眾檢舉,大宗都是路邊違停、並排停車、未依標線行駛、未依規定使用燈號..等可以明確認定違規事實的事件,其中超過五成的民眾檢舉就是違規停車,
你自己看看,拿一個避重就輕的40踩41的例子,
符合過去、現在、未來當中,所有人聚焦討論的各種樣態中哪一項??

再說了,你自稱天天違規,顯然就是個違規仔,誰管你是哪種違規!
拿一個民眾檢舉成功門檻巨大的超速檢舉,來避重就輕,
你想說明甚麼?拿檢舉門檻過高導致無法客觀舉證的超速檢舉,
擴大解釋成所有民眾的檢舉行為都是笑話嗎!
你到底是只針對超速,還是針對所有民眾檢舉的行為,
大家心知肚明,硬凹也沒甚麼意思

路人39 wrote:
我只要知道你其實也是一個愛違規但沒被抓過的幸運的違規仔, 這樣就好了


我愛違規的證據呢??
問你n遍了,也沒看到你拿出證據
幹嘛,沒收過罰單就是運氣好,你把自己的認知當證據,你的認知真是草率

路人39 wrote:
縮啥?
我前面又沒刪文, 要告就去告啊
怎麼, 你不敢告嗎?
我縱橫網路二十多年, 你還沒學會開車我就已經在BBS跟人筆戰
網路法律我還會不懂嗎? 幸運的違規仔


這樣哦,拿出網路資歷來嘴了呢,
根據你44樓的發言,
好心提醒你啊,縱橫二十年的高人,你要是真的這麼做,可是違反個資法哦~~



基本上啦,你這個高人如果一輩子都是這種留言風格,那大概能說明兩件事情
第一,你運氣非常好,沒遇過願意花時間跟你耗的人,倖存者偏差聽過嗎?可以去google哦
承一,你當了二十年法盲,還沾沾自喜

路人39 wrote:
說違規沒被開過罰單是運氣好是你自己講的


哦??我哪一句有這麼說?或者我哪一句話、哪一個字讓你產生這種奇怪的理解?
喔對了,你33樓是這麼說的



然後我41樓是這樣回你的,



你不止邏輯不好,我懷疑你的中文也不太好
你把你自己講過的話塞到我嘴裡,當成是我講的,
然後對我做出這種評價




高人,怕你沒長記性,我再次好心提醒你
你現在是在指稱一個這輩子開車沒有收過罰單的人,不知羞恥、道德有問題

為了怕你自己催眠自己,認為法律上你沒問題,我好心告訴你,
基本上,如果你沒有辦法從我公開講過的話、做過的事,作為事實基礎,就在公開網路上對我做這種指控,
你這發言,完全符合妨礙名譽的構成要件,不管是公然污辱還是毀謗,
歡迎你去找一個有法律常識的人來看看,不要自己看,催眠自己是沒用的

基本上啦,你下面的發言都是廢話了,通篇謬論毫無價值

我是不想為難你啦,所以我打算具體對你提出兩點要求
第一:明日中午前,把44樓的發言刪除
第二:為了你的面子,不要求你公開,請你私訊跟我道歉

以上兩點,煩請在明天中午12點之前完成,

如果我明日中午前沒有收到你的訊息,那就麻煩請你帶著你的證據上法庭跟法官解釋囉~~~
Jason kid wrote:
猜?我可沒有猜,你是哪位,你對我有這麼重要嗎?
剛巧,我不是那種看到違規仔被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時,會表以同情人,
而你,我肯定你是哪種對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感到不以為然的人,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被檢舉過,如果有,我確定你會很不爽,
誰叫你要違規,別忘了,天天違規是你自己講的
至於是不是真的,跟我無規,
開車不要違規本來就天經地義,違規仔嘴再硬稱沒有不爽,還是得繳罰款


你對我也不重要啊, 我又何必認真?
你怎麼看我是你的事, 我怎麼看你也是我的事啊, 幸運的違規仔
我說我沒被檢舉過, 你要信嗎?
如果你不信
你說你沒被開過罰單, 別人為何要信呢?
你到底有沒有被開過罰單, 跟其他任何人也無關不是嗎?
你自己前面也說了, 我爽不爽跟你並沒有關係啊
幸運的違規仔再怎麼嘴硬, 收到罰單也是要默默的繳, 第二天就當做沒這回事就好啦~~


Jason kid wrote:
天天違規是你自己講的,現在又多了一個附帶暗示,凹成這樣真是可笑
現行開放46項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中,沒有任何一個對應樣態涉及到「超速」
你跑進一棟討論限縮檢舉的樓開嘲諷,結果卻是嘲諷一個根本沒有開放的樣態
嘲諷了一個空氣,還沾沾自喜自己釣魚成功,不簡單不簡單!
好啦,我再當你是在說先縮前的規定好了,
不過那也是自欺欺人了,涉及數值檢驗的違規檢舉根本構成要件困難,數量少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多數人指稱的民眾檢舉,大宗都是路邊違停、並排停車、未依標線行駛、未依規定使用燈號..等可以明確認定違規事實的事件,其中超過五成的民眾檢舉就是違規停車,
你自己看看,拿一個避重就輕的40踩41的例子,
符合過去、現在、未來當中,所有人聚焦討論的各種樣態中哪一項??
再說了,你自稱天天違規,顯然就是個違規仔,誰管你是哪種違規!
拿一個民眾檢舉成功門檻巨大的超速檢舉,來避重就輕,
你想說明甚麼?拿檢舉門檻過高導致無法客觀舉證的超速檢舉,
擴大解釋成所有民眾的檢舉行為都是笑話嗎!
你到底是只針對超速,還是針對所有民眾檢舉的行為,
大家心知肚明,硬凹也沒甚麼意思

超速也是違規啊, 難道超速不是違規嗎?
如果你想這樣認為, 那也不是不可以啦
我說天天違規, 和"只有照相才能檢舉我", 是在同一篇發文裡面
哪是什麼"現在"又多了一個附帶暗示
看來你失憶症還蠻嚴重的
我講違規也沒特別說是現行開放46項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
這是你自己要腦補的啊
自己腦補歪題來符合你想講的論點, 這就是你的程度?哈~~
事實上我來嘲諷, 就你被我釣了, 別人不上勾, 就你上勾
你當然是不簡單囉, 呵呵
你自稱沒被開過罰單, 也可以不用再自欺欺人啊
40踩41只是簡單舉例, 你若覺得是避重就輕
那我改講一個事實的範例好了
3號高速公路速限110, 但很多人開車會開在錶速120左右, 也就是GPS低於120
為何, 因為大家知道, 時速低於120不會被照相開罰單
那試問, 錶速120左右, GPS高於110, 算不算違規?? 是有意為之? 還是無意為之?
我天天開國道, 就是這樣開法, 所以我說我天天違規, 是事實啊
所以我在國道也沒被開過罰單, 是否在"紀錄上"我就沒違規呢?
這算避重就輕嗎? 呵呵
我想說明什麼? 你自認這麼聰明, 應該知道啊
到底是針對超速,還是針對所有民眾檢舉的行為
你想怎麼認為就怎麼認為啊, 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反正我說了你不想相信我也不能逼你吞下去
看看我本樓第一篇文, 和你的第一篇文
大家心知肚明啦


Jason kid wrote:
我愛違規的證據呢??
問你n遍了,也沒看到你拿出證據
幹嘛,沒收過罰單就是運氣好,你把自己的認知當證據,你的認知真是草率

你自己說的啊, 大家心知肚明就好啦
沒收過罰單就是運氣好也是你自己說的, 你忘啦?

Jason kid wrote:
這樣哦,拿出網路資歷來嘴了呢,
根據你44樓的發言,
好心提醒你啊,縱橫二十年的高人,你要是真的這麼做,可是違反個資法哦~~
基本上啦,你這個高人如果一輩子都是這種留言風格,那大概能說明兩件事情
第一,你運氣非常好,沒遇過願意花時間跟你耗的人,倖存者偏差聽過嗎?可以去google哦
承一,你當了二十年法盲,還沾沾自喜

呵呵, 要我違反個資法, 也要等你先告我啊
網路縱橫二十年, 說明的是怎樣告得成怎樣告不成我清楚的很
跟留言風格沒有什麼關係
我是不是法盲, 就等著你來求證囉


Jason kid wrote:
哦??我哪一句有這麼說?或者我哪一句話、哪一個字讓你產生這種奇怪的理解?
喔對了,你33樓是這麼說的
然後我41樓是這樣回你的,
你不止邏輯不好,我懷疑你的中文也不太好
你把你自己講過的話塞到我嘴裡,當成是我講的,
然後對我做出這種評價

45樓, 幸運的違規仔, 如果記性不好, 建議最好去看個醫生
你應該還很年輕吧? 這麼年輕記憶就不好很不妥
是不是你自己講的, 自己回去爬自己的文吧
我懶得再截圖貼上啦


Jason kid wrote:
高人,怕你沒長記性,我再次好心提醒你
你現在是在指稱一個這輩子開車沒有收過罰單的人,不知羞恥、道德有問題
為了怕你自己催眠自己,認為法律上你沒問題,我好心告訴你,
基本上,如果你沒有辦法從我公開講過的話、做過的事,作為事實基礎,就在公開網路上對我做這種指控,
你這發言,完全符合妨礙名譽的構成要件,不管是公然污辱還是毀謗,
歡迎你去找一個有法律常識的人來看看,不要自己看,催眠自己是沒用的
基本上啦,你下面的發言都是廢話了,通篇謬論毫無價值
我是不想為難你啦,所以我打算具體對你提出兩點要求
第一:明日中午前,把44樓的發言刪除
第二:為了你的面子,不要求你公開,請你私訊跟我道歉
以上兩點,煩請在明天中午12點之前完成,
如果我明日中午前沒有收到你的訊息,那就麻煩請你帶著你的證據上法庭跟法官解釋囉~~~

來, 我等你啊
30樓你影射我道德品行有問題, 沒有羞恥心
41樓則是直接指我是違規仔不知羞恥
你自己講的, 某人某人沒用, 這樓的違規仔就是說我
43樓最後直接稱我違規仔
47樓說我有失憶症, 說我邏輯破爛, 指我沒念過書, 說我沒種, 說我孬
來吧, who 怕 who
真心建議你, 去跟你的律師討論一下, 告不成可是會被反告誣告的唷


呵呵
現在這種要脅要告的人真的是越來越多了
但說要告卻不懂得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我也是醉了
路人39 wrote:
哈你對我也不重要啊,...(恕刪)


給你機會你不知珍惜,那就這樣囉

對了,妨礙名譽並沒有誣告這種事哦,縱橫網路20年的你,完全沒有一點法律素養,沒關係,等著我開箱三聯單,本人專治各種囂張跋扈的嘴砲


哦,結果你還是說不出我到底哪一句承認了,我認為0罰單是因為運氣好?截圖來看看啊!呵呵,連自己到底哪裡有問題都不知道,沒關係,法院見囉
Jason kid wrote:
給你機會你不知珍惜,那就這樣囉
對了,妨礙名譽並沒有誣告這種事哦,縱橫網路20年的你,完全沒有一點法律素養,沒關係,等著我開箱三聯單,本人專治各種囂張跋扈的嘴砲
哦,結果你還是說不出我到底哪一句承認了,我認為0罰單是因為運氣好?截圖來看看啊!呵呵,連自己到底哪裡有問題都不知道,沒關係,法院見囉

何必截圖?
前面已經回答過在哪一樓囉
我看你也沒什麼話可以放了
等你告我, 我也就可以告你了
路人39 wrote:
超速也是違規啊, 難道超速不是違規嗎?
如果你想這樣認為, 那也不是不可以啦
我說天天違規, 和"只有照相才能檢舉我", 是在同一篇發文裡面
哪是什麼"現在"又多了一個附帶暗示
看來你失憶症還蠻嚴重的
我講違規也沒特別說是現行開放46項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
這是你自己要腦補的啊
自己腦補歪題來符合你想講的論點, 這就是你的程度?哈~~
事實上我來嘲諷, 就你被我釣了, 別人不上勾, 就你上勾
你當然是不簡單囉, 呵呵
你自稱沒被開過罰單, 也可以不用再自欺欺人啊
40踩41只是簡單舉例, 你若覺得是避重就輕
那我改講一個事實的範例好了
3號高速公路速限110, 但很多人開車會開在錶速120左右, 也就是GPS低於120
為何, 因為大家知道, 時速低於120不會被照相開罰單
那試問, 錶速120左右, GPS高於110, 算不算違規?? 是有意為之? 還是無意為之?
我天天開國道, 就是這樣開法, 所以我說我天天違規, 是事實啊
所以我在國道也沒被開過罰單, 是否在"紀錄上"我就沒違規呢?
這算避重就輕嗎? 呵呵
我想說明什麼? 你自認這麼聰明, 應該知道啊
到底是針對超速,還是針對所有民眾檢舉的行為
你想怎麼認為就怎麼認為啊, 跟我有什麼關係呢?
反正我說了你不想相信我也不能逼你吞下去
看看我本樓第一篇文, 和你的第一篇文
大家心知肚明啦


你整段都在為自己的發言自言其說,你回去翻翻基本就是笑話一場
你很不爽檢舉人制度是事實,然後說自己天天違規,但只限超速,你看看你自己有多矛盾

路人39 wrote:
沒收過罰單就是運氣好也是你自己說的, 你忘啦?


哪一句?哪一樓我有這樣講?
截圖出來看看阿,已經多次提醒你,你的閱讀障礙會害到你,還硬要回阿

路人39 wrote:
呵呵, 要我違反個資法, 也要等你先告我啊
網路縱橫二十年, 說明的是怎樣告得成怎樣告不成我清楚的很


我肯定你不清楚,你只是嘴秋,你短短幾篇回文,出現至少三個錯誤會讓自己吃上官司,
法盲,讓法官來教你

路人39 wrote:
45樓, 幸運的違規仔, 如果記性不好, 建議最好去看個醫生
你應該還很年輕吧? 這麼年輕記憶就不好很不妥
是不是你自己講的, 自己回去爬自己的文吧
我懶得再截圖貼上啦


我的發言我一個字都沒改,截圖出來看看阿,真的很想證明自己閱讀能力有問題欸

路人39 wrote:
來, 我等你啊
30樓你影射我道德品行有問題, 沒有羞恥心
41樓則是直接指我是違規仔不知羞恥
你自己講的, 某人某人沒用, 這樓的違規仔就是說我
43樓最後直接稱我違規仔
47樓說我有失憶症, 說我邏輯破爛, 指我沒念過書, 說我沒種, 說我孬


教教你,所謂妨礙名譽,包含公然污辱和毀謗,兩者間的差別我就不展開了
妨礙名譽是告訴乃論,只要你覺得受辱,你就可以提告,
至於能不能成案,那要看我的描述是不是基於你自己陳述的事實所做出的評論
我對你每一樓的評論都是基於你講過的話,以及你所傳達的行為,
當然,我也歡迎你去提告哦,法官會解釋給你聽為何我對你的評價不構成妨礙名譽要件

至於妨礙名譽告訴,即便敗訴,被告也無法告誣告,怎麼高人你不知道這件事嗎!!
根據你44樓的言論,你這個高人也不知道個資法怎麼運作,不要說公布長像了,
連公布讓人辨識出與關係人有連結的訴訟結果,都是很明確的違反個資法事證哦~~


至於你對我44樓的評論,已經多次提醒你,
你並不是根據我說過的話去做評論基礎,完全是你把自己說過的話塞進我嘴裡,
第一:我曾幾何時承認自己違規沒被抓到?
第二:我曾幾何時說過0罰單=運氣好?
我很清楚的告訴你,我0罰單是因為我守法,
而你對我的評論,卻是基於自己的生活經驗,說我沒道德;
給過你機會讓你解釋,既然你堅持自己是高人,
那就法院上讓我看看你縱橫網路20年的經驗有多高囉,高人
路人39 wrote:
何必截圖?前面已經回(恕刪)


截來看看嘛,哪一句阿,不要這麼心虛,有你就提出來啊,高人
Jason kid wrote:
你整段都在為自己的發言自言其說,你回去翻翻基本就是笑話一場
你很不爽檢舉人制度是事實,然後說自己天天違規,但只限超速,你看看你自己有多矛盾
哪一句?哪一樓我有這樣講?
截圖出來看看阿,已經多次提醒你,你的閱讀障礙會害到你,還硬要回阿
我肯定你不清楚,你只是嘴秋,你短短幾篇回文,出現至少三個錯誤會讓自己吃上官司,
法盲,讓法官來教你
我的發言我一個字都沒改,截圖出來看看阿,真的很想證明自己閱讀能力有問題欸
教教你,所謂妨礙名譽,包含公然污辱和毀謗,兩者間的差別我就不展開了
妨礙名譽是告訴乃論,只要你覺得受辱,你就可以提告,
至於能不能成案,那要看我的描述是不是基於你自己陳述的事實所做出的評論
我對你每一樓的評論都是基於你講過的話,以及你所傳達的行為,
當然,我也歡迎你去提告哦,法官會解釋給你聽為何我對你的評價不構成妨礙名譽要件
至於妨礙名譽告訴,即便敗訴,被告也無法告誣告,怎麼高人你不知道這件事嗎!!
根據你44樓的言論,你這個高人也不知道個資法怎麼運作,不要說公布長像了,
連公布讓人辨識出與關係人有連結的訴訟結果,都是很明確的違反個資法事證哦~~
至於你對我44樓的評論,已經多次提醒你,
你並不是根據我說過的話去做評論基礎,完全是你把自己說過的話塞進我嘴裡,
第一:我曾幾何時承認自己違規沒被抓到?
第二:我曾幾何時說過0罰單=運氣好?
我很清楚的告訴你,我0罰單是因為我守法,
而你對我的評論,卻是基於自己的生活經驗,說我沒道德;
給過你機會讓你解釋,既然你堅持自己是高人,
那就法院上讓我看看你縱橫網路20年的經驗有多高囉,高人

Jason kid wrote:
截來看看嘛,哪一句阿,不要這麼心虛,有你就提出來啊,高人

急什麼?
啊不是要等上法院再講?
怎麼話還那麼多啊
前面早就已經說過了, 你都嗆說要提告了
牌當然是等到法院再掀
幹嘛還在網路上嘴砲就想逼別人現牌啊?
是沒把握嗎?


現在又多了一個閱讀障礙喔
看來你不損人應該是沒辦法嘴砲
Jason kid wrote:
截來看看嘛,哪一句阿(恕刪)

J大何必跟路人一邊見識?
如果你講贏路人的話,
路人就會把你拉黑,
套另一位被黑的J大講法,
路人的話只有5%可以聽聽,
何必把95%的生命浪費在路人身上?
路人還真的很閒,
怕別人背地說他是非,
還特別不登入帳號,
跑來看被黑的其他人寫了什麼,
如果真的不想看被拉黑的看法,
又何必看完以後再嘴砲?
刷存在感嗎?
Jason kid

他自稱縱橫網路20年,很懂法律的高人啊,我最喜歡讓高人踢鐵板

2022-05-17 10:24
Jack 你好棒

" 還特別不登入帳號,跑來看被黑的其他人寫了什麼 " ,這真的,+1,我還以為他多闊氣,沒想到在意成這樣,讓我微笑了幾秒。 [偷笑] [偷笑] [偷笑]

2022-05-17 18:57
呵呵呵
給某位被我拉黑的仁兄
拉黑你是因為不想再回你的文
讓你在那邊跟這位一樣沒事自己跑來找我吵架
但看到有人發新聞又可能會想評論
我懶得要評論還要看是不是你發的
所以就拉黑你了
你還真自我感覺良好啊?
是不是被我拉黑讓你感到空虛寂寞覺得冷
所以一定要發文在我背後嘴我來刷自己的存在感
否則我會把你給忘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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