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我們家區間測速最棒了出兩個小問題都是正常的為何要這樣放大檢視勒,各位飆仔大大 :)))))什麼?你說沒有習慣定速就不會發現問題沒意識到區間測速有問題怎麼知道要去申訴?現在的人不是標配鏡頭前面一顆、後面一顆、儀錶板一顆+錄影檔案保留半年嗎?怎麼可能不知道?
cckm wrote:滿街的監視器,有多少人認為是「侵犯人民隱私」而不是「加強治安效率」??? 區間測速與一般監視器, 測速照相的「採證邏輯」是不相同的一般測速照相過程是這樣, 對經過的物體進行測速, 發現超過速限, 「有犯罪事實」, 才對物體進行拍找取證 (得到車牌號碼)一般監視器是記錄影像, 並將影像存於資料庫內. 如警方因為辦案需要要找一個車牌在那個時間點在哪裡出現, 軟體會在資料庫中的影像中去找出影像存檔內的車牌, 並且加以辨識, 找出搜尋車牌的軌跡 (某日某時於哪支監視器的畫面出現)因此, 以上的執法是 「先取得犯罪事實」, 或是基於調查需求才開始採證(記錄車牌)區間測速的方式則是我先登記每個路過車輛的車牌, 等你開過終點後, 在依照通過終點的時間判定你有無犯罪.問題是, 通過此路的人並無犯罪事實, 警察為何有權先紀錄通過車輛的車牌?而這些通行的紀錄是如何被保存? 保存多久? 誰有權限可以看? 誰來監管看記錄的?
cckm wrote:以國人開車習慣,不少人是最高限速110自動加上10公里當最低限速開,138說起來也不算太離譜....... 瞬間時速到138公里每小時當然是不難,但是均速到138公里每小時就有難度了,除非整段路幾乎沒車要不然就是整段路大家都同時超速才有可能
E.S.mobile wrote:從舊金山開車到拉斯維加斯8個多小時共575公里一支固定式照相機都沒有台灣在有些方面比世界第一先進的國家還自由 這種類比沒有意義,沒有意義就沒有正確性可言。1. 從舊金山到拉斯維加斯,那是什麼路? 這段路我走過,荒漠地帶設置監視器的維護成本比定期巡邏還高。2. 米國並不先進,政治正確、言論霸凌、雙重標準、種族歧視、貧富差距,先進個屁。3. 在米國,在街上邊走邊喝酒是違法,homeless在街上宿營也違法,跟政治主流意見不同會被社群媒體封號,禁言,自由個屁。但是你有自由被殺的權利,窮人有自由去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