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onyang wrote:這個技術上做不到,或說在法律上無法無異議舉證。1. 後方有多少車算前車的。2. 慢車持續了多久時間。因為目前的攝影機都是固定式的,除非有空拍機跟車跟拍。..(恕刪) 話說雪隧慢車都有黑名單了,基本上不難,雪隧就兩線道,全程雙白線,所以只頭尾有類似eTag 車牌攝影的設備,中間需要補上超速照相,避免有些怪咖慢一整路,忽然又狂飆提升均速,基本上是區間測速的延伸,只是一個找超速車,一個找低速車,進出隧道抓一個時間就有均速,比對均速與進出隧道時間,就可以找出慢車推算出斷點,不需要全程跟拍,同車道均速斷點車後方車都算受害車輛, 直到下一個斷點。
應該是要請高公局在隧道內提供WIFI 可上網只要發現龜頭車 後車可以線上即時通報車控中心可以廣播勸導 LED看板顯示車號警告 或是通知警方取締而且既然政府這麼喜歡區間測速若發現車輛遠低於區間速限且與監視畫面中數張與前車相距過遠就可以直接開罰效果應該不錯
AbdA wrote:修改規定重新來如何??? 再怎麼規定也無解!!造成國五塞車兩種人1. 刻意拉長距離的人2. 不會跟上前車速度的人只能試試,如彭山隧道不實施 "50公尺安全車距",等碰上、撞上,大家再來一起塞 另一個方式,就是辛苦警察背著氧氣筒,見到刻意放慢速度拉長距離的車,就攔他到避車彎去....當然這想法只是笑話
恢復原有法規規定中『內側爲超車道,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後面那項並規定實測最低速度不得低於最高速限10公里(亦即與超速寬容值相同)也就是落實最高速限要求(以雪隧來說就是90km+/-10)錶速維持90,就算是灌水錶也還有80以上,這樣既不用修法,也能解決龜車灌水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