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跟著車流速度走,硬要特別慢的車比後面的遊覽車更惹人厭。我們好像對於「車速」的概念就是只要在速限內怎麼開都沒關係,不用管別人、不用管車流,擋住全部後方車也沒關係。以前聽說在美國不依車流速度行駛是會被開單的(網路上聽說的,不確定)
LEXUS的白痴不少, 前方沒車, 然後版大到了他附近他又加速不給過, 典型的交通惡瘤。大車沒有錯, 因為中間車道就是他們的超車道, LEXUS這種白痴駕駛就是高速公路交通阻礙之源, 要慢慢開請去省道或滾到外側道。Janekuo wrote:在南下土城交流道前,(恕刪)
knift wrote:我覺得不跟著車流速度走,硬要特別慢的車比後面的遊覽車更惹人厭。我們好像對於「車速」的概念就是只要在速限內怎麼開都沒關係,不用管別人、不用管車流,擋住全部後方車也沒關係。 影片中的小黑車,大致上都保持正常的安全距離啊!當後面小型車逼車或有大型車,我一定會拉大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以免前面發生狀況要急煞時被後車追撞網路上可以查到研究證明,當有一定車流時減少變換車道適度加大與前車的距離 (避免急煞)這時整體車流最順、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