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o96748 wrote:不錯不錯 那這以前...(恕刪) 當全民都跑去路口拍照那就沒有人會違規了也不會有交通意外了你說不是嗎?況且要拍違規我想也不是隨便拍就可以的一定是要達到某種一定程度的條件而且這樣拍下去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真正瞭解交通規則(警察也不用宣導了....減少政府無用的支出,減少浪費納稅人的錢)既然都懂交通規格了也懂會有人偷拍我不信還有多少人會腦殘跑去違規至少交通問題會越來越減少至於你說路邊打起來的只要警局絕對公正那錯的多半都是那些當賊喊抓賊的人或許會有很多其他的問題但絕對會增加更多健全的家庭另外一個可能的發展當大家都成了『拍照快手』有沒有可能連殺人、搶劫事件發生的瞬間都被拍下來呢如果真這樣『全民皆兵』的發展有沒有可能連治安都改善了?
政府做事絕對沒有配套措施.政府鼓勵大家騎腳踏車.但經常遇到騎在騎樓.人行道.逆向...等... 這合法嗎?三輪車.機動拼裝車.好像早就不合法. 但還是默默配合環保署在做資源回收.八大行業門口紅線停車. 天天可見. 檢舉有用嗎?一次我停黃線被開單. 對面是某黨某議員競選總部. 門口紅線停滿車. 我當然不爽. 打電話去檢舉. 結果呢? 沒用呀. 一張紅單也沒去開
以目前台灣的交通設施與道路規劃不當以及台北縣市以外的地區大眾運輸還相當缺乏的情況下交通檢舉獎金其實很不恰當而且獎金制度,是否會讓檢舉達人誘使人違規例如:在慢車道故意停車,誘使機車行駛快車道?就我的觀點而言,台灣較糟的是教育以及政府施政問題像是重大交通設施及規劃,處處充滿缺失和貪污逼的民重不得不違規還有許多小違規往往是起因於他人的重大違規然而我們總是只檢討違規者,從不探討其中原因
Where\'s conscience wrote:而且獎金制度,是否會讓檢舉達人誘使人違規例如:在慢車道故意停車,誘使機車行駛快車道? 機車可以走外側快車道,並不違規(99)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shotia wrote:數人檢舉同一個違規不...(恕刪) 就算有獎金,也得違規者繳了罰款之後才會發獎金, 很多人同時檢舉你,罰單你吞得下去,獎金沒問題,一定發得出來。。。。。。重點是你要先吞下罰單。。。。。。。
想到一個情境劇:實施檢舉交通違規也可以有獎金後....某個可以拍到機車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的天橋上,或是汽車經常違規並排的路邊.....甲:嗨~乙仔,你又來啦!乙:是阿~老闆不加薪,只好來幫自己加點薪!丙:以前失業我只能去釣魚,可是常槓龜,現在改拍交通違規,絕對不槓龜!丁:我也把計程車賣了,跑車被開一堆單還會虧錢。現在改拍別人,比跑車賺還多。戊:車來了,大家準備! 喀擦~喀擦~喀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