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有那麼多魔人專門把檢舉當興趣消遣主要還是因為檢舉0成本,就算亂槍打鳥不成案也不用負責倒是被檢舉者有疑慮,還需要花時間精力申訴警察代表公權力,執法不當都要被民眾申訴,為自己負責阿結果民眾檢舉不用負責沒人監督,這才是弊端如果說改成檢舉要收筆檢舉費成案退費,不成案沒收多次不成案到一定程度,警方約談檢舉人喝個茶,了解原因...之類的這樣才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