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son00 wrote:
這種案例就算開的不是權利車,也是三寶
肇事又是另外一個罪,上面權利車的罰款依法扣車扣牌,甚至拉回去拍賣,又是另一個事
這種駕駛,不會因為不是權利車就不會肇事
有道理
但也不能說毫無關聯
就如同很多人,包括我自己
騎腳踏車時對於交通號誌或是法規都比較無視
因為不會被抓
所以開一台只要不被攔就不會被抓違規的車
有多少人還會用守規矩的心態開車
再加上之前所講
敢開這種車的也不是一般人
就是今天的結果
像權利車這種極度危險的法律漏洞
卻在路上到處趴趴走
法律很明顯有修改的必要
感覺比沒戴口罩或是摸海龜還嚴重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