奐迪解雇失敗是因為:1)按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行為;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2)奧迪對於違約轉賣員工車一事已經以調職、降職為處罰手段,不得再行以同一事由處罰調職;3)奧迪新一調職決定被法院認為違反上開規定,而員工仍依調職前的職務提供勞務,並未停止。看起來,奧迪如果真要解雇這位仁兄應該在一開始發現轉賣時,以違反工作規則及不誠信,甚至是詐欺公司以牟私利,違反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情節重大為理由一次做解雇決定,而不是當時僅做降職處分,事後又反悔想解雇他。
奇怪 奧迪有什麼好酸的酸人家賣一台賺一台難道你以為其他汽車品牌不是嗎不然你以為一堆有錢人搶高級車的代理生意花好幾億在蓋銷售中心是為啥你坐在裡面爽爽的吹冷氣喝咖啡吃冰淇淋的時候怎麼沒想想這些成本都從哪來現在才來酸人家賺很大
偉鵬信3c wrote:以後大家買車找公司主管買只要4折價~那要這些業務員就無三小路用了~二手車行也別混了~水貨商直接關門 進入奧迪門市,買車的sop就是:(1)找主管說要先試旗鑑車型(2)我只買你們主管員工價轉手的新古車,本人加1折(30萬)(3)主管:恐怕違反公司規定(4)謝謝再連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