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慟!酒駕累犯無照男飲酒K歌通宵達旦醉上路撞死騎士

酒駕是有錯~

但是那些'清醒'卻故意犯錯的
未遵守號誌,未依規定禮讓
這些反而是遠比酒駕造成的傷亡還大很多

所以認為自己可以控制卻失控的人罪比較重,
而可以自控卻故意違規的人罪比較輕??
機車看到車子來要讓阿

為什麼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小小鈞鈞

他從背後撞上來,怎麼看得到,有複眼嗎?

2021-11-05 16:32
7881974

他在反串啦XD

2021-11-05 16:40
公共危險罪 第 185-3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五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罰則太輕,沒有嚇阻效果,說好的酒駕零容忍呢? 到頭來都是被害者家屬在忍!
應增列以下
酒駕直接取消駕照,並沒收當時駕駛之車輛!
若為無照駕駛+酒駕 處無期徒刑
若為酒駕肇事造成死傷 處無期徒刑
迴避酒測行為視同酒駕
羈押到與家屬和解付款才可以交保,沒錢直接稽押到法院判決⋯⋯
酒駕累犯還能出來飲酒作樂,應該要重罰加坐牢才對,太可惡了。
這種垃圾也沒錢賠啦
先別講人命,他大概連那台BMW的修車費都拿不出來

但他絕對有錢喝酒抽菸把妹
這個真的太扯了...
騎士真的太衰了,就這樣一條生命被害死
狼0223 wrote:
R.I.P11/04...(恕刪)
旁邊穿黃衣的騎士,嚇到一動也不動。
四輪界的老鼠屎,觀感真的很差
酒駕加無照....
太誇張了,這種新聞一直出現,到底什麼時候才會修法修得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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