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區除營業用車、公車及消防車、警車、公務用車外,一律禁止汽車進入。這樣大多數人就只能騎機車及自行車。
二、政府推廣騎自行車的話,能彈性二小時上下班。
三、機車、汽車裝限速器,市區可全面限速ex40,在郊區時,才能放寬速限。
四、駕照升級制度:ex考取機車駕照後,滿三年且實際行駛1000小時(1天最多計2小時),無違規紀錄,才能考重機、汽車駕照。同理持有汽車駕照幾小時,才能考營業用車駕照。如汽車違規N次,就吊銷,並重計機車的行駛時數後,才能再考。
五、各縣市車禍死亡人數,每年減少未達10%,交通局長就換人做。同理,交通部長就換人做。
六、汽車使用面積是機車的3-4倍,所以承載人數也應如此,除營業用車外,採高承載管制,須有三人才能開汽車,減少開車通勤人數。
七、各縣市死亡人數達到3年平均死亡人數後,市區除營業用車、公務用車外,限騎乘人力自行車。推廣自行車可減沙空污及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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