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勢溪的彩虹 wrote:掉下來最好用因公死亡(恕刪) 裝不裝攝影機是縣市政府決定,但是業績壓力是直接壓在警察身上但是用這種高風險手法執法,個人也不以為然要是栽下來又被路過的車給親一下,倒楣的人就多咯各種職業有各種職業的風險,但高處墜落似乎不是交通警察合理的職業風險真出事,是否因公X職恐怕還有得吵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