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注意 能注意 而不注意開車應該注意車前狀況至於能不能注意到地上趴著的人,有賴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還原現場至於被撞的人明知趴著的地方為車輛常經過的地方,亦應注意自身安全也沒有不能注意到加油站內車輛動態的情形也沒有不能請同事幫忙注意車輛動態的情形被撞的人有過失,民事上與有過失,賠償可以依照比例打折雇主有沒有針對查看油槽設置SOP 也有可能負責任
你們都想錯方法了這個並不能算交通事故而是職業災害雇主派員工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警示措施而且還是車輛必經的車道處直接作業導致員工作業時意外與外來車輛碰撞直接投訴當地市政府勞動檢查處這樣一說加油站雇主就知道了在職業安全衛生法內雇主必須保障員工作業安全加油站為作業場所加油站車道不是安全作業空間需設置圍設作業空間之圍籬或阻絕措施並需設立警示牌阻擋外來車輛入侵危害作業空間及人員並業主要在員工作業前須有安全告知記錄相關告知人員需要簽名以上都沒辦 沒記錯最少10萬
覺得你可以找律師找起來了。保險是讓你不會大失血,但是律師才知道怎麼保障你,還有什麼動作要先做、話要怎麼說,才不會吃虧。我有朋友本來是有理的一方,誰知道罵了個三字經就馬上變成被告,慘痛經驗給你參考。我之前曾經找過台中盛惠處理家的的事情,覺得他們,有細心到,可以考慮打個電話去問
台灣開車出門步步為營,戰戰兢兢,一點也不能放輕鬆 !平時還要燒好香積陰德,不然我從後面撞你,我逆向撞你,我失控撞你..........想逃都逃不掉,更別說什麼預防姓駕駛!你們都不要走讓我先走,馬路都是我家的!先天教育失敗,後天管理單位縱容,只靠檢舉是冰山一角.檢舉一件成功獎金100元,看看有否成效?哈哈哈.不知蒐證工具會不會被要求送定期檢驗?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