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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內撞到人

應注意 能注意 而不注意

開車應該注意車前狀況
至於能不能注意到地上趴著的人,有賴行車紀錄器或監視器還原現場

至於被撞的人
明知趴著的地方為車輛常經過的地方,亦應注意自身安全
也沒有不能注意到加油站內車輛動態的情形
也沒有不能請同事幫忙注意車輛動態的情形

被撞的人有過失,民事上與有過失,賠償可以依照比例打折

雇主有沒有針對查看油槽設置SOP 也有可能負責任
應該朋友的肇責還是較大
你們都想錯方法了
這個並不能算交通事故
而是職業災害
雇主派員工從事作業未設置安全警示措施
而且還是車輛必經的車道處直接作業
導致員工作業時意外與外來車輛碰撞
直接投訴當地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這樣一說加油站雇主就知道了

在職業安全衛生法內
雇主必須保障員工作業安全
加油站為作業場所
加油站車道不是安全作業空間
需設置圍設作業空間之圍籬或阻絕措施
並需設立警示牌
阻擋外來車輛入侵危害作業空間及人員
並業主要在員工作業前須有安全告知記錄
相關告知人員需要簽名
以上都沒辦 沒記錯最少10萬
YT.Tseng

終於有人理解了....

2021-08-11 16:46
和果子

真是專業!這個案子雇主有很大的責任。

2021-08-11 19:33
請保險公司出面
覺得你可以找律師找起來了。
保險是讓你不會大失血,但是律師才知道怎麼保障你,還有什麼動作要先做、話要怎麼說,才不會吃虧。我有朋友本來是有理的一方,誰知道罵了個三字經就馬上變成被告,慘痛經驗給你參考。
我之前曾經找過台中盛惠處理家的的事情,覺得他們,有細心到,可以考慮打個電話去問
應該是全責了
畢竟撞到人是事實
隨便講講 wrote:
應注意 能注意 而不...(恕刪)

我只想看行車記錄器
其他人不會去撞到
就你
跟閉著眼睛開車有87%像
保險的重要性
台灣開車出門步步為營,戰戰兢兢,一點也不能放輕鬆 !
平時還要燒好香積陰德,不然我從後面撞你,我逆向撞你,我失控撞你..........想逃都逃不掉,更別說什麼預防姓駕駛!
你們都不要走讓我先走,馬路都是我家的!
先天教育失敗,後天管理單位縱容,只靠檢舉是冰山一角.
檢舉一件成功獎金100元,看看有否成效?哈哈哈.
不知蒐證工具會不會被要求送定期檢驗?哈哈哈.
kurokawa079

原來出國就可以不用小心啊,厲害了[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1-08-11 17:00
可以把行車紀錄器的影片上傳給大家看看

因為我很難想像,即使是轉彎角,有個人趴在那邊卻沒看到
(先不管加油站是否有做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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