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00144799 wrote:
原本補助金都是用匯款(恕刪)
車輛失竊,後續處理不是這樣的。
當初的2萬元+5800是怎樣來的,A車行早知道車輛失竊了,沒告知車主,是A車行問題。
若是A車行已告知說2萬元+5800是車輛失竊的賠償金,請您報案,您卻知情不報,那您也要自己負責任
目前您要證明自己,您是全責委託A車行辦理報廢事項,A車行未注意造成車輛失竊第一時間無告知車主本人,處於錯誤資訊導致無法做出正確流程。
要就直接提告A車行了,拿出當初的報廢委託單證明自己就好。
gn00144799 wrote:
我先說一個故事…三年(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