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的人在那跟人講正義?是啦,每個人內心都有自己的正義,違規仔有違規仔的正義,檢舉達魔有檢舉達魔的正義,甚至違規仔自己違規時的正義,跟當被其他違規仔侵犯時的正義又會不一樣?!只能說違規仔的正義或許有如女人的心一樣善變吧?說人家是惡意檢舉,那這一路上數次變換車道都不打方向燈,又何嘗不是惡意違規呢!?
ares59 wrote:最可怕的是....慢(恕刪) 就是要打阿沒打就是全違規你是小朋友嗎還是隨便就好過的太爽的老人家亂不亂也不是你覺得、你說了算台灣機車密度高本來就是一種亂象道路規劃又不是為了機車而規劃
昨天看到一台警車,其實也變換車未打方向燈路口前出彎道後右邊兩個輪胎已經壓在線上基本上,這個檢舉沒有用?因為警察在職勤可以不用受交通法規上的約束。沒亮燈,可能可以,不算是值勤中重點是沒人在遵守的交通法規,然後接受濫檢舉
跨線就要打,自從被魔人檢舉後我都打好打滿機車10個有9個不會打,會打的那個就是被檢舉過的覺得這個罰單不合理1200,也有在路上看過警用機車沒打警察只要民眾檢舉就會受理,這是檢舉制度有問題被濫用,一般不會在路上抓你沒打方向燈要檢舉這個很容易,但我是不做這種缺德事
我也是被檢舉,本身也騎很慢約40至30公里,靠右騎.我閃違停車,過線,在回到原本車道,而且後面全没車,只有那個變態遠遠的拍我,然後就收到1200元罰單。平常,轉彎必打燈,危險必打燈.但沒必要不會去打(,畢竟是小機車,不是大車),我機車打了人家還以為我要大轉彎,現在遇到心理變態,只能自認衰.但畢竟法條就這樣訂,他們為檢舉而惡意檢舉不爽找出氣桶的對象.反而不去吃藥把病弄好.可不可以把没吃藥的心理變態送到監獄,難怪有人惡意檢舉被打的新聞出現。然後這類文章,肯定會吸引那些心理不正常的留言,所以送你們亂檢舉三個字 O O O,我相信亂檢舉你們看的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