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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規男買宵夜「堅持不違停」 女友火大:別碰我

30公分 wrote:
然而,直到最近某天晚上,女友來住處找原PO說想吃宵夜,於是原PO便開車載她前往附近的速食店用餐,到了地點後,原PO找到店家附近大概100公尺左右的地方停車,結果女友不滿反問「幹嘛不停門口就好了?還要走去」,原PO當場傻眼回答「那邊黃線,會擋到車子啊!」女友接著又不耐煩地說道,「停一下而已,又沒關係」,但原PO考慮到女友是要內用,臨停太久可能會影響其他用路人,於是便提議「不然我載妳到門口,放妳下車,我再來停?」


黃線:黃實線設置於路邊,代表禁止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也就是說黃線可以臨停但要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且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規定,禁止停車線(黃線)之禁止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晚間8時,也就是說晚上8點到翌日上午7點黃線是開放停車的。

消夜時間嗎?

守規男應該想想自己的未來才對,現在是公主病的女友,改天結婚變成娘娘時不就每天都要吵架,趕快放生才對。
女友現在也是紅線狀態,你當然不能違停啊,秉持原則去外面找到白線的小三停進去吧.
有這樣公主病的案例
建議快收起來不要放生出來危害大眾
請分手!
這種不理性的
今天只是宵夜走路小事
明日
一哭二鬧三上吊
lawtaipei wrote:
女生擔心男生應酬搞壞身體,也希望男生多陪陪她而已,並不是多嘴喔。


這個我認同+1...

女友要結婚前半年老闆跑路 她待業中

我私人每個月支助20K給她 讓她生活家用跟繳錢給家裡...

大概是個性 她覺得壓力很大 我跟他說 馬的 你半年後要結婚了 又要來我這邊 你要做短期誰要聘用?

但是中間還是有吵架 爭執 至少我從沒拿這個出來講過
只要罰單有人自願要繳所有的交通規則自然不存在
很明顯看得出這篇中堅持不違規的

常識不足

或許也不是特例

對於情理法的分辨有障礙

難怪常引起爭議
z
孔子曰:益者三友,損者三友。友直,友諒,友多聞,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損矣。

這個要求男友違規的女友,不是公主病,根本就有病,絕非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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