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只要記性好就可以考律師當法官但是一點思考邏輯都沒有撞死人再去喝酒明明就是故意殺人(蓄意殺人)因為撞人的知道就是要撞死被害者然後再假裝喝酒裝醉逃避刑責結果法官還真是照著劇本走法官真的是很好當阿
evilpanda wrote:真的.....只要記(恕刪) 就真的是標準的會念書但不代表有能力可惜台灣的制度就這樣另一方面台灣酒駕的罰則也感覺無關痛往剛瞄到政論節目還有立委說強調已經加重罰則好像很嚴重一樣結果跟本沒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