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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騎士神風式猛撞!轎車側翻90度 副駕女乘客慘死

fz280 wrote:
證據呢?...(恕刪)

我查怎麼看到多時相號誌依燈號行駛?
是有圖還是舊的嗎
到路口不管是四輪兩輪 都得減速了 這事件本來就雙方都有問題

01很多人論及的防禦性駕駛不單單只有機車....要不去汽車版逛逛那裏也很多4輪VS四輪阿

樓主不也是 PO 主要不也是以兩輪為主了嗎? 發文內容就特別區分兩輪四輪了
不雨 wrote:
到路口不管是四輪兩輪...(恕刪)

按照你的邏輯
不想活了的話
去找超速的車給他撞就能撈錢
凡事都要小心開車啊~
重點你根本猜不對他人邏輯啊要怎麼按照?

kurokawa079 wrote:
按照你的邏輯不想活了(恕刪)
fz280 wrote:
悲哀啊駕照雞腿換的吧(恕刪)


你貼錯路口了,台南市台17線北門段、台84線交流道路口(左邊)。


就是汽車駕駛要在台17線北門段左轉上台84線交流道,而這路口是有5顆號誌燈。
GOOGLE地圖

刪文

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另交通局分析事故肇因發現駕駛人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為比例最高者。因此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路權觀念,並沒有轉彎車先達中心處就較直行車優先的規定。

刪文 全文請下面自行連結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dot.gov.taipei/ct.asp?xitem=18633501&CtNode=12308&mp=117001
MARS馬爾斯 wrote:
你貼錯路口了,台南市(恕刪)


幫你備份

你自己去看清楚再來丟臉,謝謝




這年頭啊 嘖嘖
fz280 wrote:
幫你備份你自己去看清...(恕刪)

我是懷疑你貼的這張圖可能是舊的

轎車駕駛為楊姓男子(39歲),昨晚8 時54分開車載友人黎姓女子(43歲)行經台17線北門段,未依燈號指示違規左轉,遭對向機車攔腰撞上

後來這個新聞有更新
fz280 wrote:
幫你備份你自己去看清(恕刪)


3號誌燈的圖示2019年5月


5號誌燈圖示2020年11月


這是同一個路口號誌,只是你貼的圖沒有更新,這年頭還有人不知道GOOGLE會更新地圖。

報導很清楚寫了
警方調查,轎車駕駛為楊姓男子(39歲),昨晚8 時54分開車載友人黎姓女子(43歲)行經台17線北門段,未依燈號指示違規左轉,遭對向機車攔腰撞上,副駕座車門當場凹陷,轎車也隨之側翻,機車則摔地滑行,釀成一死一重傷一輕傷意外。
開放道路就算是綠燈也是要減速通過交叉路口。
我每天騎重機上74快速道路通勤,時速只有80幾。重機天天騎上班根本沒什麼興奮感,肉包鐵就是乖乖騎就好。
騎再快路上冒出一個三寶或地上一個掉落物,就能把命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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