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路口不管是四輪兩輪 都得減速了 這事件本來就雙方都有問題01很多人論及的防禦性駕駛不單單只有機車....要不去汽車版逛逛那裏也很多4輪VS四輪阿樓主不也是 PO 主要不也是以兩輪為主了嗎? 發文內容就特別區分兩輪四輪了
fz280 wrote:悲哀啊駕照雞腿換的吧(恕刪) 你貼錯路口了,台南市台17線北門段、台84線交流道路口(左邊)。就是汽車駕駛要在台17線北門段左轉上台84線交流道,而這路口是有5顆號誌燈。GOOGLE地圖刪文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另交通局分析事故肇因發現駕駛人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為比例最高者。因此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路權觀念,並沒有轉彎車先達中心處就較直行車優先的規定。刪文 全文請下面自行連結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dot.gov.taipei/ct.asp?xitem=18633501&CtNode=12308&mp=117001
fz280 wrote:幫你備份你自己去看清...(恕刪) 我是懷疑你貼的這張圖可能是舊的轎車駕駛為楊姓男子(39歲),昨晚8 時54分開車載友人黎姓女子(43歲)行經台17線北門段,未依燈號指示違規左轉,遭對向機車攔腰撞上後來這個新聞有更新
fz280 wrote:幫你備份你自己去看清(恕刪) 3號誌燈的圖示2019年5月5號誌燈圖示2020年11月這是同一個路口號誌,只是你貼的圖沒有更新,這年頭還有人不知道GOOGLE會更新地圖。報導很清楚寫了警方調查,轎車駕駛為楊姓男子(39歲),昨晚8 時54分開車載友人黎姓女子(43歲)行經台17線北門段,未依燈號指示違規左轉,遭對向機車攔腰撞上,副駕座車門當場凹陷,轎車也隨之側翻,機車則摔地滑行,釀成一死一重傷一輕傷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