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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車牌的愈來愈流行

A辣愛怕跑 wrote:
我要表達的就是 遮車牌之人就是犯罪者 開在路上就是現行犯 違停遮車牌也是現行犯


遮車牌是現行犯,犯什麼罪?
哈哈我當然看的懂
叫警察來就知道犯什麼罪了
囧rz~ wrote:
哈! 可以停7天,夠(恕刪)


7天是指沒有違停的狀態。

違停、妨礙交通,直接就拖了

先前有個開BMW的,把車牌拆下,停在騎樓,警察來還不是乖乖開走,不然直接拖吊了。這個還上新聞
你打一長串只是想嗆我而已
給你嗆贏啦 給你贏啦
辛苦了打一長串 理我這個魯宅 好爽
jason001007 wrote:
只要不是違停,禁止狀(恕刪)


就是違停才會想遮車牌

沒違停幹麻遮車牌
jeff-yeh wrote:
最近發現遮車牌的愈來(恕刪)

主要是騎樓停車檢舉變超多~~
怕被拍的就遮起來!!
話說家在市區有店面的~~可能要去租車位了
不要臉最大阿
nARutO116 wrote:
主要是騎樓停車檢舉變(恕刪)


【希望可以立法,檢舉的人,每檢舉一件(不管案件有無成立),要收舉報人手續費及郵資50~100元】,這才會控制胡亂舉報的數量

如果認為檢舉一件收100元手續費太少,也可以提高金額,或者依舉報件數,手續費累加上去,增加國庫收入,還可再研究。

若正義魔人錢太多,想要讓交通更好,國庫收入多一點,檢舉的手續費就多繳一點,國家會感謝你。
檢舉達人的荷包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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