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50cc wrote:
後車追撞前車,嗯還真(恕刪)
第 94 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
駕照怎麼考的 有人在你前面緊急煞車, 然後怪你沒保持安全距離?
你要不要拿命去試看看後面的砂石車有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還有他煞車好不好
汽車馬路上突然急煞 吃罰單及吊扣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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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50cc wrote:
後車追撞前車,嗯還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