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0 條 汽車交會時,應依下列規定:六、夜間會車應用近光燈。
(也就是對向不可開遠光燈)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六、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應使用近光燈。
(就是後車不可開遠光燈)
臨門 wrote:覺得視線差就可以整路開遠燈? 為何要做這種影響別人的事
也許 夜間視線差 車流不多 開個遠光 不為過 必竟沒智慧頭燈 你是認真的嗎⋯⋯
對,我是超認真少年
a6820 wrote:1.遠光燈何時可開可關,不是看汽車的說明書哦,建議丟掉雞腿,再認真的考一次駕照吧。
我覺得這真的就有點太超過了,檢舉交通違規是好事,不過檢舉這個好像就是為檢舉而檢舉。遠光燈是車子的標準配備,也不是改裝。說明書也沒有說什麼時候該用什麼時候不該用。如果真的覺得很刺眼,後視鏡的防炫扳一下就好,如果是自動防炫的娜連動都不用動。所有的後視鏡都有防炫功能,這也是標配。
我要說的是車子開遠燈有很多原因,不一定都是惡意。說不定車主真的看不清前方。有時開遠燈不僅是保護自己更是保護別人。如果這樣的檢舉警察也接受,這也太誇張了。
2.車外兩邊後視鏡沒有防炫功能,那誰來體諒我一下 ?
bofanliy wrote:如上述法規,有車就是不能開遠光燈,跟車多車少無關,跟有無路燈也無關。
夜黑視野不佳,而且車又少,不影響他車,這你也檢舉,只能說:這樣你也好?體諒一下別人,如果他非惡意的話...
我體諒他,那他為何不體諒所有人? 如何認定不影響他車? 如何認定他是非惡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