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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籲民眾檢舉項目應正面表列 交通部:納入修法

宙王 wrote: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恕刪)


趕快縮,違規仔快受不了囉!


Open小開 wrote:
15張都獲判撤銷,你(恕刪)


就問你15張有沒違規屬實?
阿福的網宅II wrote:
這條路只要直行,通通都會被取締??


照片你自己仔細看了嗎?

確實不能直行啊, 前面是單行道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ik0306 wrote:
照片你自己仔細看了嗎(恕刪)


確實沒放大看,對面是對向道??
也是很弔詭的道路設計。
這外地人晚上如沒注意或光線差肯定會直行。
ryan00014875 wrote:
就問你15張有沒違規(恕刪)

所以15張被撤銷,這樣有沒有濫用行政資源?
曉得 wrote:
有的時間甚至相隔不到1分鐘。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1條,若有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得連續開罰,而簡男21張罰單中有開罰距離未達6公里、違規時間未相隔6分鐘以上情形,因此撤銷其中15張罰單。
Open小開 wrote: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1條,若有未依規定變換車道,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得連續開罰,而簡男21張罰單中有開罰距離未達6公里、違規時間未相隔6分鐘以上情形,因此撤銷其中15張罰單。




違規事實距離未達6公里、違規時間未相隔6分鐘,還是違規啊。
現在的檢舉案件大幅增加,就是兩年前政府推行網路檢舉交通違規實名制種的因。吃飽太閒的檢舉人多的是,光打電話叫警察跑現場來處理違停就能累死你們了,他還會留在現場看你處理情形,來了現場不開單就再投訴到督察單位,基層的交通警察不會比現在好過的啦。好好的待在辦公室吹冷氣處理網路案件不要,要往外面跑?腦殘了才會再限縮檢舉項目,根本就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c.c.0110 wrote:
現在的檢舉案件大幅增...(恕刪)

https://www.facebook.com/390698924383342/posts/3633289536790915/

南投草屯才一天40件簡訊報案就唉唉叫了
c.c.0110 wrote:
現在的檢舉案件大幅增(恕刪)

如果以後電話報案浮濫政府自然有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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