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sa0210 wrote:
上星期第一次調解,對方帶著家長,三個人態度都非常囂張跋扈情緒化,她主張自己沒有收到罰單,監理站網站也沒有她超速的資料,因此她沒有超速,把肇責全部都推給我,然後要我全額賠償她的修理費用。我提出修車日期的問題,但對方卻以「都是我的錯,但我卻沒有主動關心她,她只好自己先去修車。」、「其實她11月17日就去估價了只是零件要從國外進口所以2月才修」等理由強詞奪理。對方修車前沒有請車行先拍照,僅有的照片是做筆錄時警察拍下的,從照片上看來根本沒有必要修理成那麼誇張。另外對方還作勢要打電話給車行老闆作證她有先去估價,但那間車行是她自己找的,我又不認識那個老闆,怎麼可能相信她?
厄....這位妹妹
如果你今天直行在路上 突然有左轉車冒出來
你會先反省自己是否超速 跟對方告知自己疑似超速 再跟對方討論自己過失多少嗎?
如果對方真的有待進口料 2個月到半年多都是很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