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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肇責怎麼算?影/不要鑽車縫!騎士慘被聯結車輾過爆頭亡

為何要鑽.....

等幾秒是會ooxx喔 (機車 單車都是)

這篇居然沒看到機車捍衛路權派出來嘴?

哀~

過年了 這年至少三個家庭不好過了.....
再過一天就過年了!!!

聯結車"右轉燈一直在閃",騎士還往前?

可見他平日就是如此蠻幹,今天終於踢到鐵板


單車學生這個年不好過了!
A辣愛怕跑 wrote:
反倒是機車右側超車(想超聯結車)才是違規.

現在機車騎士死了
不然他可以主張是一直都騎在外車道
並不是在超連結車

不過車縫這麽小
老是喜歡鑽
真搞不懂這些人的想法
鴨唬雞摸爛到爆 wrote:
影/不要鑽車縫!騎士(恕刪)

剛看了影片,那台 Ubike(看起來似乎是小朋友)沒有鬼切,他有回頭看(影片裡他有轉頭),前面一台機車先刷卡過去,鬼切的話他早就被前面那台撞了,讓了一台機車後他就開始慢慢騎出去,結果又一台機車從後面衝上來。
這基本上大車都是不起訴處分

腳踏車責任大概5以上
KiKiUnicorn wrote:
遇到某些檢察官,
一樣會說有人倒到聯結車車底了,
聯結車沒有停下來,
就算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所以一樣送過失致死.....大哭


然後再嗆一句 你有1%責任就是有罪XD
溫柔香菇頭 wrote:
聯結車雖然無責,但按照台灣風俗還是要賠錢,過年前祝大家行車平安,安全第一,慢一點讓一下至少不會晚七天回家

基本有強制險200萬啦~

大車應該還有其他保險,只是死人比殘障人還不值錢,保險不賠的家屬想多要的,就只能自己出了
Nightmareseal wrote:
確定UBIKE沒違規??
看到圖示了沒有,行車紀錄器的UBIKE沒比出相關手勢就切出鑽車縫就是違規了
所以前面才有人判斷UBIKE騎士肇責很可能7~8
但好玩的是,檢舉魔人對這種從來視而不見不檢舉
(某個常來這個版炫耀的魔人還說他有拍到這個事故,
但從沒見過他檢舉過)


沒有車牌要怎麼躲在家裡檢舉
YouBike右邊是公車停等區跟摔倒的機車是同車道並非換車道
法官應該判 鬼鑽技術差的自己回去糊牛屎 皆大歡喜!
因為有開車與騎車,知道強行切入行進中的車流,對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危險。所以,開車或騎車時,遇到同車道的公車進站(或行車速度稍慢的車)時,我都在後面等。特別是在上下班時間的交通狀況,比起在同車道一遇阻擋就要強行換車道的作法,其實行車時間真的差不多。但是,造成被切入車輛的減速,自己也快不了,還觸發彼此不爽的情緒,真是危險也是損人有不利己的作法。

類似的作法,我也用在路邊停車後要切入車道或匯入幹道時。有時同車的友人會覺得,真不會變通。如果幹道車輛都沒人要讓,那怎麼辦?但是,我還真的還沒遇過,是會比從後面超過我的車慢一些匯入幹道,但是行車時間真的差不多。(除非打算一路狂飆。)

當然,如果路況許可,會依當時自己的車速不同,預留加速空間來切入或變換車道。例如:靜止時,切入車道至少要有50公尺左右的空檔,所以在市區常常會等到下一個紅燈,才有機會換車道。如果,真等換不了車道而無法轉彎,那我會選擇繼續直行,等到可以下一個順暢的路口迴轉。

還有,能夠切入行進中的車流,真的是因為別的用路人禮讓,放開油門或是踩煞車,真的不是自己技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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