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有問題就跟超速無關?這邏輯也怪怪的吧~要是輪胎有問題但是他開30會噴成這樣?明明全部都是原因 路況不熟 操作不熟 超速 超載 車況這些全部加起來結果就是一個都活不了我自己認為操作問題可能多一點啦 會跟人家借車開車經驗應該不多 高速彈跳後操控不慎我猜是主因
TACKINESS wrote:不討論國賠 關乎用路人安全 道路還是鋪平比較好吧? 如果今天翻的是值勤警車 救護車 還會說限速50嗎?路燈 護欄 標線 燈號 警示牌 路面品質均影響用路人安全 全民應共同監督才是 跟我想的一樣 一碼歸一碼駕駛者已經為自己的錯誤付出生命的代價(還帶走一車的人...)但道路還是有檢討的必要就像上述說的 萬一有警消救護車因緊急事件 需高速經過也難保不會出事
rchm wrote:萬一有警消救護車因緊急事件 需高速經過也難保不會出事 不用萬一啦這個波浪狀的路 從2012年使用至今八九年了也沒有 警消救護車 失速傷亡的新聞唯一死掉的就是這種無照愛胚的.....
波光粼粼愛河邊 wrote: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恕刪) 同意看畫面的感覺先是超速,來不及警覺到路面的突起接著因為超載加大了彈跳的幅度然後又欠缺經驗,一個緊張就重踩煞車總之,超速縮短了駕駛反應的時間不然為何大家路過此段都沒事
這是由很多的因素加總後的結果,只要少了任何一個因素,結果肯定不同,所以這有什麼好吵的~因數1.車速,明顯的超出道路規範,如果不超速呢?2.車輛,駕駛者是跟朋友借車的,本來就對車輛特性不熟悉,如果這就是他平日的代步車呢?3.駕駛者,無照,這也沒什麼好說的,駕駛觀念及經驗都不足,如果是駕駛經驗10年的老司機呢?4.道路,整路的平整度,是否有波浪現象,及波浪位置;彈跳的位置再往前,或往後個50公尺呢?5.公司的警衛庭,如果他們側滑過去,是撞到圍牆,結果呢?6.乘客,車上含駕駛共6名乘客,一名成年人的平均體重約50KG,6個人就是300KG,少一個人就是250KG,車輛多一個人跟少一個差了50KG的載重,以車上都是情侶來,一個人不去就等於少2個人,等於少了100KG,結果會不就比較不會彈跳了?還有太多的其他因子,如果他們是白天經過呢?有太多的為什麼及如果可以去討論,但那都是嘴炮而已
kan9938 wrote:6.乘客,車上含駕駛共6名乘客,一名成年人的平均體重約50KG,6個人就是300KG,少一個人就是250KG, 關於這部分,限乘五人是因為座位和安全帶的數目,重量不是太大的問題,每台車都有乘客加上行李的最大荷重,我不知道馬3的最大荷重是多少,但光是六個青少年我猜很難超過最大荷重(四個胖子加上一些行李應該就比六位男女各半的青少年重了吧?)。當然坐六人的話,第六人無法有效固定,車禍時受傷死亡的機會就會大增(雖然在這個案例裡似乎沒差了)。